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高端化工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提出,2022年高端化工实现营业收入9500亿元左右,占全部化工行业的比重达到47%以上,园区化率达到40%,培育新增1-2个“雁阵形”产业集群,重点推动炼化一体化、煤基精细化工等领域科技成果研发转化。
化工园区
组织全省84家化工园区建立对标提升项目指标体系,全面提升化工园区整体发展水平。督导化工园区加快完善公共管廊、专用道路、水电热气、消防、停车场、防洪、实训基地等设施建设,健全边界封闭系统,全面夯实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公用工程保障能力。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与化工园区建设深度融合,指导园区建立与数字化建设相适应的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提高园区智慧化管理服务水平。
产业链
围绕10条重点化工产业链,全面落实“链长制”推进机制。以“链主”企业为龙头,优化细化“1张图谱”和“N张清单”,谋划布局一批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重点项目,完善提升一批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发展平台。
推动烟台万华、东明石化、利华益、鲁西化工、华鲁恒升、东岳氟硅等企业强化产业链优势,打造行业发展的“领头雁”“排头兵”。
重点跟踪推进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东营威联化学有限公司200万吨/年对二甲苯项目(二期)、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尼龙新材料项目等重大支撑性项目,力争项目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均达到100%。
培强万华WANHUA、鲁西集团聚碳酸酯、玲珑轮胎、京博石化、新和成等高端化工品牌,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
培育新增潍坊滨海、滨州鲁北等1-2个“雁阵形”集群,入库培育的淄博高端精细化工、烟台市高端化工集群、东营港高端化工和东明高端化工集群等4个集群不断壮大。
建立“卡脖子”关键技术清单,重点推动煤基精细化工、氟硅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打通产业链堵点。动态调整企业人才需求清单、全球化工人才地图,积极招引培育高端人才。
智能化改造提升
建立健全省级平台数据维护、监测、分析机制,加强安全环保管理、行业运行分析、园区考核管理等功能推广应用,推进省级、园区、企业三级联动,实现政府、园区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打造智慧化工“产业大脑”。加快推进企业级、园区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建设,加强与海尔卡奥斯、浪潮云洲等“双跨”平台对接,支持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行业互联网平台,以数字生态融合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落后产能压减整合
积极稳妥做好海科化工、广饶科力达、成达新能源3家地炼企业740万吨产能退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产能整合转移年度任务。
高端化工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壮大产业规模。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500亿元左右,占全部化工行业的比重达到47%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提升集聚水平。2022年园区化率达到40%,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做强产业体系。培育新增1-2个“雁阵形”产业集群,培育一批领航型企业和细分领域单项冠军,重点推动炼化一体化、煤基精细化工等领域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初步构建竞争能力强、优势产业突出的高端化工现代产业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链生态构建攻坚行动。
1. 全面落实“链长制”推进机制。围绕10条重点化工产业链,逐链压实“链长”负责制,深入开展现状、短板、对策专题调研,形成“一链一报告”,提出“一链一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推进措施、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在政策支持、要素保障、产业服务等方面精准发力,形成产业链合力推进工作格局。(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 加快推进产业链协同化发展。以“链主”企业为龙头,优化细化“1张图谱”和“N张清单”,谋划布局一批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重点项目,完善提升一批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发展平台。聚焦产业链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分类开展“双招双引”和对接服务,精准开展产学研对接、金融扶持、人才交流和管理提升服务活动,每年组织对接活动2次以上,引导资金、技术和产业要素沿链聚合,构建优良产业生态和优势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3. 积极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深入推进化工企业“改造提升一批、发展壮大一批”行动,对列入重点支持发展名单的346家化工生产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组织开展金融、科技、人才、政策等系列对接活动,推动烟台万华、东明石化、利华益、鲁西化工、华鲁恒升、东岳氟硅等企业强化产业链优势,分行业培树一批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形成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打造行业发展的“领头雁”“排头兵”。(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4. 强化高端优质项目牵引带动。开展高端化工“四个一批”项目库专项梳理,充实一批支撑性强的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增强项目库“含金量”和实效性。重点跟踪推进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东营威联化学有限公司200万吨/年对二甲苯项目(二期)、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尼龙新材料项目等重大支撑性项目,加大协调推动力度,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力争项目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均达到100%。发挥烟台裕龙岛项目专班作用,全力推进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扎实推动省重点项目建设,定期调度项目建设及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确保2022年完成投资额730亿元以上。培强万华WANHUA、鲁西集团聚碳酸酯、玲珑轮胎、京博石化、新和成等高端化工品牌,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5. 塑强“雁阵形”产业集群。在打造以鲁北高端石化产业基地为主体的“1+3+2”发展格局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为牵引,突出“雁阵形”集群的引领作用,形成技术优势突出、产业特色鲜明、区域协同有序的发展新格局,提升集群竞争力,构建富有活力的产业生态圈。培育新增潍坊滨海、滨州鲁北等1-2个“雁阵形”集群,入库培育的淄博高端精细化工、烟台市高端化工集群、东营港高端化工和东明高端化工集群等4个集群不断壮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化工园区对标提升攻坚行动。
6. 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对标提升。认真落实《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全省84家化工园区结合产业定位、产值规模、发展阶段,在国内外优选对标园区,深入考察学习,搭建交流平台,逐园制定对标提升实施方案,建立对标提升项目指标体系,细化量化达标评估机制,全面提升化工园区整体发展水平。举办化工园区管理业务培训交流活动,利用国家石化联合会专家资源,围绕园区项目管理、安全应急、智慧建设、标准宣贯等,加强园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 加快推进园区规范化建设。督导化工园区加快完善公共管廊、专用道路、水电热气、消防、停车场、防洪、实训基地等设施建设,健全边界封闭系统,全面夯实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公用工程保障能力。指导园区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坚决退出淘汰类产能,严格控制限制类产能,通过对用地、用电、用水等资源要素配置实行差别化政策措施,倒逼企业转型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
8. 深入开展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与化工园区建设深度融合,以数据治理和集成应用为重点,提升园区综合管理智能化水平,增强园区数字化运营能力。指导园区建立与数字化建设相适应的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提高园区智慧化管理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
(三)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攻坚行动。
9. 建立“卡脖子”关键技术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制度,定期梳理更新产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高校院所优势学科和专业两张清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10. 推动产学研合作对接。统筹谋划1-2次产学研交流活动,扩大与化工领域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领军企业的交流合作,开展与中科院、国家石化联合会战略合作,创新与天津大学、福州大学的合作,争取引进一批新技术、新项目。(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11. 引导核心技术攻坚。组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组织开展技术联合攻关,重点推动煤基精细化工、氟硅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打通产业链堵点。(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12. 协调推进人才建设。落实《山东省高端化工产业人才发展路线图》,动态调整企业人才需求清单、全球化工人才地图,积极招引培育高端人才。深化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大力推行特级技师评聘。积极征集高端化工产业新职业信息,加快开发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合力推动各项人才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充实完善专班智库,增加科研院所、专业服务机构及部分行业代表性企业的专家,丰富专家构成层次,提高决策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开展智能化改造提升攻坚行动。
13. 精准实施智能化诊断评估。开展《化工园区智能化水平评估规范》《化工行业智能化水平评估规范》两项团体标准宣贯活动,组织各市对标开展化工园区和企业智能化诊断评估,力争3月底前完成现场诊断评估全覆盖,逐园逐企形成诊断评估报告,建立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对策清单,为改造提升提供详实依据和精确指导。(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4. 分类施策推进改造提升。制定“一企一策、一园一策”智能化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园区、企业与技术方案服务商供需对接活动,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解决方案,建立智能化改造项目库,工程化推进实施,6月底前,智能化改造项目全面启动建设。(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
15. 加强标杆选树和行业推广。组织开展第二批化工产业智能化改造标杆园区和企业选树工作,编制智能化改造典型案例集,分行业、分地区、分阶段开展交流推广活动,组织媒体专题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6. 提升省级智慧化工综合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省级平台数据维护、监测、分析机制,加强安全环保管理、行业运行分析、园区考核管理等功能推广应用,推进省级、园区、企业三级联动,实现政府、园区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打造智慧化工“产业大脑”。(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
17. 加快行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企业级、园区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建设,加强与海尔卡奥斯、浪潮云洲等“双跨”平台对接,支持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行业互联网平台,以数字生态融合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强化落后产能压减整合攻坚行动。
18. 焦化行业。完成装置产能100万吨以下独立焦化企业产能整合退出任务,严格实施产能清单管理,严格落实产量控制计划,确保实现“以钢定焦”年度产量控制目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
19. 炼化行业。积极稳妥做好海科化工、广饶科力达、成达新能源3家地炼企业740万吨产能退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产能整合转移年度任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 化肥行业。压减化肥行业合成氨产能31万吨,淘汰固定床气化炉110台,全省洁净煤气化率提高到90%,全面完成压减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
21. 轮胎行业。对照“两高”项目标准开展轮胎企业装置和产能摸底排查,确定退出企业名单和产能,加快推动子午线轮胎产能压减整合。全面开展炼胶和硫化设备改造提升,支持骨干企业建立轮胎回收网络,加强废旧轮胎回收和循环利用,提高行业节能降耗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22. 氯碱行业。推动单位能耗较高企业开展电解槽改造提升,确保全面达到国家先进能效指标。加快盐化工与石油化工、煤化工、氟化工融合发展,推广PVC绿色无汞化等一批先进工艺,推动深加工产品向精细化高端化延伸,拓展氯气消化路径,以产业链延伸实现价值链提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
三、推进措施
(一)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修订《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优化完善产业政策,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重点支持绿色低碳、高端高质项目,带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制定化工园区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实施意见,开展“四个一批”行动,做大做强一批优势园区,做专做精一批特色园区,优化提升一批潜力园区,退出转型一批不合格园区,增强园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
(二)大力优化要素配置。利用国家和省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高端化工项目支持力度。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对重点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担保、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化工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化工企业上市融资和使用债券融资工具进行融资。通过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统筹安排高端项目用地,强化建设用地标准控制,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入产出强度。(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积极搞好协调服务。发挥高端化工产业发展专班牵头作用,会同省有关部门强化财政支持、政策扶持、要素保障、行业监管,及时协调解决行业、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建立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支持行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标准制订、数据统计、信息服务、调查研究、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工作,为高端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