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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部41条禁令全解析:人命关天,安全红线不得突破
作者:煤化工信息网整理发布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4442次 更新时间:2019-03-26



国务院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调查组对事故调查情况做了说明:


江苏省一些地方和企业在吸取过去事故的惨痛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上不认真、不扎实,走形式、走过场,事故企业连续被查处、被通报、被罚款,企业相关负责人仍旧严重违法违规、我行我素,最终酿成惨烈事故


我从事安全工作十多年,体会到之前化工部颁布的“安全生产41条禁令”今天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41条禁令”应吸取精华,应用于当前的安全生产中。


从通报和之前相关报道,可以看出,事故企业频繁发生事故,也从未开好过事故分析会。事故分析会是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进行“41条禁令”教育的另一课堂,深挖违反有关制度或条例的祸根,从正反两方面同时进行教育。


江苏响水遇难者人数已上升至78人 22人待确认身份



3月25日下午,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善后处置指挥部召开第四场新闻发布会。据统计,截至目前本次事故死亡人数上升至78人。


江苏省盐城市市长曹路宝介绍,事故现场集中搜救工作基本结束,开始进行现场清理工作。消防救援力量对事故周边2平方公里范围内的20个企业进行了搜救,新发现14名遇难者。


曹路宝说,到目前为止,本次事故已造成78人死亡,其中56人已确认身份,22人待确认身份。


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详解
 
生产区内的十四不准
 
国家原化工部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总结了以往的事故教训,制定了《生产区内14个不准》要求每一个化工企业必须把生产区的安全管理作为企业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每一个在生产区内从事生产活动的人员必须明确生产区和非生产区的严格区别,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明白各项安全要求,认真学习十四个不准的禁令,熟悉条文,严格遵守。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我国化工行业,由于明火管理不善和禁烟制度不严而发生的火灾和爆炸事故,是经常发生的,造成的人身伤亡,经济损失都颇为严重,俗话说:“水火无情”,化工企业的“火”,更无情,因火灾,爆炸造成的损失,比任何其它行业都大,故加强管理,严格禁烟制度对化工企业来说,有其特殊的重要意义。

 

大家都知道,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要有可燃物质;二是要有助燃物质;三是要有引火源,在化工企业里,前两个条件在多数场合下总是同时存在,无法避免,火源则是引起可燃物燃烧的主要灾源,因此,控制明火,消灭致灾源是防火、防爆的关键。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不论什么时间,把未成年的人(特别是小孩)带入生产区都是不允许的。 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存在的隐患可以归纳三大处: 一是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后,使其家长和周围的生产操作人员,分散注意力,易出现操作失误而导致事故发生。二是未成年人有好动和好奇心强等共同特点,进入生产区后,势必到处乱跑,各处玩耍,并用手去触、摸、弄这样就极易被运转的设备挤、压、轧、撞和砸伤。同时,还可能发生触电和被高温、酸碱等灼烧事故。三是化工生产过程中,对大气和环境一般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粉尘,毒气的污染,而未成年人耐毒、抗毒能力差,故易中毒。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这条禁令包含着两层重要意思: 第一层意思,是要求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全神贯注地干好本岗位工作,忠于职守,是每个职工应该具有的起码的劳动态度,也是对每个职工的最基本的要求。相反,如果在岗位无精打采,懒懒散散,离岗串岗,或者在工作时间干私活,这是劳动纪律所不能容许的。 第二层意思,也是发布本条例的核心思想,是要求人人确保安全。化工生产的特殊性,这是大家都清楚的。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化工生产过程。要受设备状况、原料质量,以及相关岗位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始终处于瞬息万变的状态中。尤其目前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着工艺比较落后,设备陈旧,生产自动化水平低等问题,各项工艺指标的控制,大多还得依靠各岗位的人员手工操作,异常情况需要操作人员细密监视来发现,并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显然,如果操作人员在上班时,睡岗、离岗、串岗和丢开岗位干别的事,那么,这个岗位事实上成了无人操作的岗位,一旦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既无人发现,也无人处理,或者处理不及时,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四、在班前班中,不准喝酒


酒能刺激、麻醉人的神经,这是人所共知的。这是因为酒内含有大量酒精的缘故。酒精最重要的药理作用是抑制大脑的神经功能。当人饮酒使神经功能受到抑制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智能障碍和运动障碍。轻者头昏无力,动作笨拙或异常;重者恶心呕吐,神智不清,嗜睡不醒。目前的许多国家认为,当人的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0.35-0.4‰,人的各种能力有明显降低,维持人体正常工作能力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2-0.3‰。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汽油具有闪点低、易挥发、蒸汽比重高于空气(空气为1,汽油蒸气为3.15)、易燃易爆,流动和磨擦易产生静电等特性。用它来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时,会出现下列情况。 其一,汽油极易挥发,并与空气混合。汽油爆炸下限低,容易达到爆炸浓度,如遇火源,则发生爆炸。 其二,汽油在受到震动、碰撞、冲击、摩擦等情况和流动时,会产生静电。当这种静电电压达到一定数值时,就可能放电而发出火花,把汽油及其蒸气引燃,同时点燃附近的可燃物而造成火灾。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一)劳动保护用品分类


常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分为: 一是一般工种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手套、工作帽、工作鞋、护袖、围裙等。二是特殊工种劳动保护用品。如:面罩、脚盖、护目镜、绝缘鞋、绝缘手套等。三是工业卫生专用品。如:口罩、防毒口罩、防毒面具、防噪声耳塞、防腐工作服、防辐射工作服、石棉工作服等。四十保险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


穿戴劳动保护作品的作用一般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防止皮肤吸毒物和高温热辐射。 化工生产一般都有尘毒危害。生产中的尘毒通过人的呼吸道、消化道、皮肤三条途径进入体内。  


同时,还要注重防止烧伤、烫伤、灼伤、冻伤 化工操作人员常常接触高温、深冷和酸碱等许多腐蚀性物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受到烧伤、灼伤、冻伤等伤害。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可以起到避免或减轻这些伤害的作用。 防护用品对防止酸碱灼伤和蒸汽烫伤,更起着直接的保护作用。这里不多赘言。 防止物击、碰撞、坠落、触电等。 在从事高空以及其它危险作业时,常发生意外的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伤亡事故。如果按规定佩戴了防护用品就可能避免这些意外伤亡事故。 此外,在化工生产或检修时,常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在使用这些电气设备时应按规定穿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和绝缘鞋。若稍有忽视,就会发生触电事故。


七、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一)设置安全装置的重要性


在生产过程中,凡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跑料、溢料、伤害人体的容器、设备装置、转动机械等都应设置齐全的安全装置,用来排除机器对人体伤害的危险性,以防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身体健康。 常用的安全装置有防护安全装置、信号安全装置、保险安全装置、联锁安全装置等。它们根据设备的类型而装设在不同的设备上。如:化工厂生产一般是在密闭的容器管道中进行,化学反应的温度、压力和瞬间的生产状况,均靠各种仪表信号装置来显示和控制。若这些安全装置不全或不灵,我们就无法按工艺指标正常操作。轻则影响产品的产量质量,重则发生重大的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事故。 为了生产而设置的池、坑、井、沟和设备孔洞上的安全围栏和盖板,也是一种安全装置,也必须齐全、牢靠。 


(二)常用的几种安全装置


一是防护装置:如机器设备的传动和转动部分(传动皮带、转动齿轮、飞轮、砂轮、电锯、电刨);剪床和冲床,有碎片、屑末、液体飞出部位;裸露导电体;敞口的池、沟、井、槽、罐以及其它机器设备和生产设施上设置的防护罩、遮栏、挡板、盖板等,以防止人体受到伤害。 二是信号报警装置;在化工生产中,安装信号报警装置可以在出现危险状况时警告操作者,便于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发出的信号一般有声、光等。它们通常都与测量仪表相联系,当温度、压力、液位等超过控制指标时,报警系统就会发出信号。岗位之间的联系信号,便于有故障时配合处理。三是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只能提醒人们注意已发生的不正常情况和故障,但不能自动地排四是安全联锁装置:所谓联锁就是利用机械或电气控制依次接通各个仪器及设备,并使之彼此发生联系,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化工生产设备复杂繁多,如槽、罐、塔、釜、炉、箱、器、管、坑、井、沟、池等等。同时还有其它辅助设备和检修、检验用的工具设备,如电焊机,高压气瓶,机动车辆,电气设备,起重设备,各类车床,压缩机,以及X光,超声波等检验仪器。各种设备仪器和工具如:高压设备,反应釜(器),机动车辆,电气设备等还具有很大的危险性,要熟练掌握这些设备的性能的操作技术,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领到操作证后才可独立操作。考试不合格,无操作证就不得上岗位操作。如果缺乏知识,盲目蛮干,擅自动用别人分管的设备工具,就有可能发生意料不到的事故。分管领导分配给谁管,领导只能分配给有安全作业证的人分管。经考核一个人可领取两种以上的作业证。操作人员对自己分管的设备和工具还应做到“四懂三会”,熟悉和掌握设备、工具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和操作技术,还要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另外,化工生产随客观条件变化的因素较多。生产中还必须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变化了的客观条件进行操作或调整,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一定完全了解这些情况,动用起来盲目性很大,弄不好容易出毛病,甚至自己被机器所伤害。 因此,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工伤事故和其它事故,凡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和工具,千万不要去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化工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 主要体现在九方面:


一是确定检修项目,明确检修任务要求二是进行现场检查和安全技术交底,弄清检修现场环境情况和设备结构、性能、设备内危险物质及其危险程度等。(生产车间、部门应与检修车间、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协助落实措施,为搞好检修工作提供方便。)三是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包括每个检修项目和每个作业工种的安全措施)。四是检查检修用的工具、设备、零件、材料和各种防护用品、保险用具等是否符合要求和安全要求五是按时办理各种检修作业(如动火证、登石棉瓦作业证,进入设备、容器作业证,停送电工作票等)票证。六是对检修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包括现场教育)。七是进入检修现场后,要与操作人员共同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还要检查转动设备是否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设备内和周围环境中的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等物质是否清除置换干净,安全分析是否合格,各种作业证是否按规定经过批准,脚手架、跳板是否安全可靠以及其它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八是在检修过程中,还要随时注意设备和环境情况是否有变化,遇到有危险的新情况时,要立即停止检修。九是检修时必须认真负责,保证质量,检修完工交付使用时,应交接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防止给生产留下事故隐患。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一)彻底检查的必要性


生产设备停机检修后,不经详细、彻底检查,就草率进行试车或开车(机)而发生事故是常有的。检修后的设备,不进行彻底检查,草率开车生产十分危险。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停机检修设备时,一般都破坏了正常的生产状态,如该关的阀门可能是开着的,该开的可能是关闭的。二是检修中可能遗漏检修项目或忘记上紧螺栓。三是设备内可能有遗留物件(如工具、螺帽、废料杂物等)。四是遗忘拆除盲板。五是有的检修质量可能不合格或者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装错位置或方向,不符合工艺要求等等。 因此,凡是停车、停机检修的设备,都必须进行彻底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方能启动开车。


(二)进行检查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检查顺序:对一个生产系统的设备,应按工艺顺序或设备前后顺序进行检查,以免遗漏。对于单位设备或单机,视具体情况办理,定型设备按出厂说明进行检查。 二是重点检查项目:不论是生产系统设备,还是单体(单机)设备,除进行普遍检查处,都要确定各种设备的重点检查项目,列出安全检查表,然后逐个地进行检查。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化工检修经常需要登高作业。我国规定一般离地2米以上就属于高空作业,作业时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带。


正确使用安全带的几点注意事项:一是使用前要认真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检查,有无磨损、腐蚀,连接头和挂钩是否牢固,严禁凑合使用。二是安全带要拴挂在人的垂直上方,高挂低用。多人作业时,人和拴处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坠落时,互相发生碰撞。三是安全带应绕杆拴挂,严禁把挂钩直接挂在脚手架的绑绳或铁丝上。不准拴在有尖锐菱角的构件上,以防止下坠时的摆动把安全带切断。四是安全带的绳子不宜过长,一般为2米,最大允许使用长度不得大于2.5米。绳子过长,掉下时冲击力过大,会伤害内脏而死亡。 脚手架使用前,应按规定要求进行认真检查,看是否可靠。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过负荷,禁止压放重物。严禁起吊重物时碰撞脚手架,雨后如出现架子基础下沉或立杆悬空时,应采取填补加固等措施。


十二、石棉瓦、轻薄塑料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石棉瓦是一种脆性阻燃建筑材料,有大、中、小型三种规格。厂矿企业一般使用中、小波型瓦。以中波石棉瓦为例,瓦的规格1800 X 745 X 6mm,施工后,瓦跨度为780mm,它的强度一般只考虑承受雨载、雪载等自然性均匀荷载,它承受不了人或较重的物体负荷。如果时间长了,石棉瓦还会变质发脆,强度大大降低,就更加危险了。因此,登石棉瓦作业时,必须有固定跳板等安全措施,才能确保人身安全。 某些单位在登石棉瓦作业时,由于未采取固定跳板等安全措施,踩碎石棉瓦而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的事故很多。 为防止事故发生,凡需要登石棉瓦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有许可证,制定安全措施,加以落实,方可作业。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触电保安器又称为漏电保护装置,在电气设备及线路漏电时,它是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种保护装置。 设备或移动电动工具的线路漏电时无外乎出现两种现象,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如外壳)出现对地电压;系统三相平衡被破坏,出现零序电流(或零序电压)。漏电保护装置就是利用在故障情况下出现的对地电压或零序电流(电压)作为装置的输入信号,当输入信号达到规定值时,装置动作,使接触器跳闸,自动切断电源,起到保护作用,如不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就会极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许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第二节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化工生产一般都是连续性生产,每一设备容器都在生产工艺中分别起着一定的贮存、反应、运送、加工等必需的作用,而互相之间有一定的联系,某一部位发生问题就会带来连锁反应。设备、容器内往往由于生产情况的变化及本身的条件所限,情况十分复杂,检修工若盲目进入,就会发生事故。特别在系统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对其中某一设备、容器进行检查、修理,更易发生事故。凡违章进入各种容器、设备内进行任何工作,均可能发生人员窒息、中毒、灼伤或容器内着火爆炸等事故。为了切实保证进入容器、设备内工作人员的安全,首先必须按制度规定办理进入容器、设备作业证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安全隔绝主要是将人员要进入的工作场所与某些可能产生事故的危险性因素严格隔绝开来,即切断容器、设备与物料、水、气、电、动力等部分的联系,以防止人员在容器内工作时,由于阀门关闭不严或误操作而使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窜入设备容器内及由于未切断电源而造成各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这方面的事例是相当多的。  


化工生产在容器管道内对物料、水、气等隔绝视具体情况(压力、物料性质、检验时间等)分别采用关严阀门后,加盲板和拆除管线的方法。通常情况均采用盲板进行隔绝,因它操作方便,安全可靠。若容器内部动火或长时间检修时,可拆卸一段和被修容器相连的管道,但对生产系统相连的一端管口,也应盲死。决不允许单纯加水封关阀门来隔绝。


对机电传动设备的隔绝,电源应拉下电闸并挂牌禁止启动,也可将电闸加锁、拆除熔断器,由检修者保管或派人监守。对动力部分要将传动部分拆下,如用皮带传动的可将皮带拆下。


对在设备容器内动火的安全隔绝,除以上隔绝外,还应作好和周围设备容器、各种易燃物的安全隔绝。对较深的容器还要考虑分层隔绝,防止高空坠落工具或其他物体,打伤底部工作人员及高处火星坠落引起事故。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容器通常在泄料后,内部仍残存部分物料。对易燃、易爆物质来说,当容器在密封状态工作时,里面基本没有空气,不会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一般是没有危险的。当泄料后,容器打开,空气进入器内,由于残料挥发,与易燃气体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此时如遇火源,便会发生爆炸。 对一些剧毒、有毒物质,容器内即使只有很少一点的量,也是足以致人死亡的。如氯气的体积占整个体积的千分之一时,即可对人体造成致命性损害(还有比它更毒的物质),可见其毒性之剧。所以,进入设备容器必须先经过置换、通风并经取样分析合格后,人员才能进入。 置换一般是将物料泄尽后,用惰性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水蒸汽、烟道气等)充灌于容器内,将原有残留的危险性物质驱赶排出,然后根据容器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洗涤液进行冲洗,一般用水或热水(特别是有机物)蒸煮或用蒸汽经一定时间的吹扫,最后再通入空气。


进行置换作业时要注意:一是置换前必须做好置换方案,绘出置换流程图,以免遗漏。二是置换冲洗时要特别注意弯头和死角。用水清洗贮槽等容器时,要让水灌满,并让水从顶部孔口溢出。三是设备内如积存有易燃、易爆和易引起中毒的沉淀物,置换后不得关死,要保持空气流通,防止挥发性物质超过容许浓度。必要时可用强制通风的方法。四是置换后应进行取样分析,取样点应置于置换系统的终点;有时须取上、中、下三部位,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工作开始前30分钟;分析样品须保留到工作结束后方可放掉;分析结果应有纪录,经分析者签字后生效。


五 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安全分析主要是指: 一是易燃、易爆气体含量的分析。二是含量的分析。氧含量在19~22%(体积比)为合格。在某些情况下,如对有毒气体和氧含量无法测定时,可用小动物进行试验,放入后30分钟无异常现象人员方可入内,作业开始还要经常检测。三是有毒气体含量的分析,有毒介质的含量应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第32条规定。此外,在取样分析时,尚要注意采样的位置,要深入现场调查,根据器内的具体情况和介质的性质,在最有代表性的部位采取。在容器内,一般采取上、中、下三个部位的气样。如对有毒气体来说,多数气体比空气重,故容器内由于生物或化学物质的耗氧而形成缺氧时,也常常发生在底部。而对一些易燃、易爆物质来说,又常常比空气轻。如氢气比空气轻,在容器内易积聚在顶部,这些都是要考虑的。如果采样分析不合格,则仍需继续进行清洗、置换,直至分析结果符合要求为止。容器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操作者便可以进入容器内进行工作但随着工作的进行,又会有新的不安全因素。如设备容器内部,由于长时间的使用,往往会有腐蚀物、沉积物吸附在内壁上面。从微观来说,容器的内壁也是高低不平的,且存有很多细小缝隙。一些有害物质往往通过浸润、毛细管引力等作用面积蓄在里面,仅仅通过置换、通风只能去除外表面的物质,随着时间的推移,压力、温度的变化,沉积在壁隙内、腐蚀物内及其它杂物内的有害物质就会陆续散发出来,特别是在动火时的情况下,更加速了这种挥发。再如容器底部有时沉淀有淤渣需要清除,当人员在清除淤渣时,由于翻动,便会有大量的有害气体散发出来。同时,大量新鲜空气与其接触,使淤渣内部的化学物质急剧氧化,也易在底部造成局部缺氧。此外,当某一容器设备内部进行清理检修动火时,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而使工作环境发生变化。因此,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并不是进入容器前30分钟的一次分析,还须视具体情况确定一次至数次安全生产分析。换句话说,安全分析的结果,只有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才是符合客观现实的真实数据。超出这个时间规定,安全生产分析的结果便不能为正常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只有按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才能保证器内工作人员的安全。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进入容器设备内工作的危险性因素是很多的,尽管我们采取了很多消除措施,但是仍有一些不安全因素无法排除干净或难以予见。如:制酸企业进入酸罐、酸塔、管道的检修,其酸泥、酸雾无法清除干净;某些有害有毒物质因动火高温的二次挥发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工作人员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是防止自身免遭危害的最后的一道防线。因此,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具主要用来防尘、防毒、防腐蚀、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等。因毒物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是以烟、尘、雾、气的形式,通过皮肤和呼吸道进入人体,有些物质还会直接对眼、皮肤造成伤害。我们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后,就可防止这种伤害。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人员进入容器设备内工作,除由于存在易中毒、易窒息、易触电等危险因素外,加之人员进出困难,联系不便,因此而造成发生事故后不易被发现,导致事故危害性的扩大而造成伤亡事故,这就需要有人在器外进行监护。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进入容器、设备内的作业情况复杂,稍有疏忽,就可能有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而备有抢救后备措施,正是为了在这种情况下,能及时、迅速、正确的把受伤者从容器中救出并进行急救和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这对挽救伤病员的生命、减少事故损失,创造了良好条件。否则,由于抢救措施不力,贻误抢救时间,就会造成事故伤亡损失的扩大。化工企业,特别是有毒有害等危险性大的工厂更是必须配备足够的现场抢救设施和救护力量。


第三节 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动火证是化工企业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的一种必要形式。而办理动火证的过程中,动火执行人,项目负责人、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分析人员、监护人、值班主任(工段长)、车间主任都各自有自己的责任,层层负责,人人把关,共同对动火安全负责。 办理动火证的过程又是具体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的全过程。从办证、与生产系统隔绝、排气、置换、清洗、分析、清除周围易燃物到消防措施和监护等都必须一一落实之后,审批人才能批准动火。 其次,批准了动火证是动火的“指令”,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动火执行人逐项交代清楚、动火执行人要认真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应严格按“指令”中的要求去执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化工生产工艺流程是采用连续性强、设备、管道紧密相连的生产方式进行的。绝大多数是易燃、易爆、易中毒的介质,在这种特定的生产条件下,进行局部设备的动火检修,为什么必须要与生产系统隔绝呢?这是因为设备、管道虽然有各种阀门控制,但因化工生产中,阀门构件长期受内部介质的冲刷和化学腐蚀作用,严密性能大大减弱,总会出现微量、甚至局部泄漏。这样,易燃、易爆、易中毒的介质泄漏到空气中,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浓度范围,遇明火即能发生火灾、爆炸或造成中毒事故。 因此,化工设备、管道检修时,首先要采取措施与生产系统安全隔绝,切断易燃、易爆、易中毒介质的来源,确保动火检修的安全。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化工企业的设备(如塔、罐、柜、槽、箱、桶等)和管道里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动火检修前,如不按规定要求,将设备管道内的可燃气体物质彻底清洗、置换合格,一旦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达到爆炸极限范围,遇火源即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如果有毒物质超过国家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还能产生中毒事故。这里应该提醒的是废旧设备和管道的再利用更要清洗,置换后才能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化工生产具有边生产边检修的特点,虽然对需动火检修设备、管道已进行了一系列的化工处理工作。如:与生产系统隔绝,切断气源或液体来源,排气、置换、清洗合格,但这仅仅是动火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中的一个方面。还必须认真检查动火现场周围下方是否有易燃物品。如有,必须清除干净,对清除不了的易燃物品和易燃介质的设备、管道应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方能进行动火,否则仍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动火前,就是因为没有消除动火现场易燃物品,结果使焊接熔渣、火星落到易燃物品上,酿成火灾,给职工生命安全、国家财产带来不应有的重大损失。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需要动火检修的设备、管道及动火周围现场经过处理后,易燃易爆介质的浓度究竟还有多少?能否安全动火?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按时作动火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审批人员可以得出是否能动火的正确判断。因此,按时作动火分析是安全动火、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关键措施,万万不可缺少。

动火分析的安全要求:为防止动火设备、管道或动火周围场所的易燃易爆物质的浓度发生变化,因此,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半个小时,如间断半小时以上,必须重新取样分析。严禁使用明火试验现场空气中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


第四节   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由于化工生产的特点,决定了严格交接班的重要性。 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交接班的具体内容也各有不同,一般讲,交接班时应做到:一是准时,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自己的工作岗位,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预先检查。二是对口交接,接班人员到齐后,由交班班长和接班班长、各岗位的交接人员相互对口交接,三是严格认真,对重要的岗位要一点一点交接。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在巡回检查方面要注重五个方面。一是查工艺指标:如压力、温度、液位、反应时间,反应产物的数量、浓度、成分等工艺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二是查设备:其运行状况、坚固情况,润滑情况是否完好。三是查安全附件:如温度计、压力表、液位计的指示是否正确,安全阀、防爆膜(片)是否完好。四是查是否有跑冒、滴、漏五是查是否有事故隐患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一)工艺指标的概念


在化工生产工艺过程中,都有一个根据物理或化学反应的客观规律和设备状况,经优选后确定的最佳反应和运行条件,这就是工艺指标。如:投料比、反应时间、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升降温速率、中间产品及成品的成分,以及设备运行指标(如:温度、压力、电流等)。


(二)怎样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一是建立和健全工艺指标管理制度。企业在生产中要加强对工艺指标的管理,把各岗位的工艺指标以书面形式下达给车间岗位。各岗位都要把本岗位的工艺指标贴在岗位操作台上方。每一个操作工都要形成一个明确的观念,工艺指标就是生产中的法律,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反。在需要更改工艺指标时,生产管理部门必须有书面工艺指标更改通知书,下达给有关岗位执行。重要工艺指标的更改还应得到厂长或总工程师的批准。对上级下达的指标和设计要求企业不得随意改动。二是提高操作工的操作技术素质。每一项工艺指标都是由操作工来控制执行的,操作工的技术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工艺指标的执行。各企业要对操作工进行技术培训,开展技术练兵,使操作工不但能严格控制好工艺指标,而且能预测物化反应及设备运行的变化趋势,及时采取调节措施,尽量不使工艺指标偏离或及时纠正偏差,从而提高工艺指标的合格率。三是改革工艺,逐步应用自动化监视控制仪表。随着生产的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应使用自动化监视控制仪表,改革工艺逐步采用微机控制,使工艺指标的偏离能在短时间内得到纠正,确保安全生产,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化工生产过程中,为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完成某项操作而下达的程序指令称为操作票。如:开停车票、交换工艺条件操作票、停送电操作票等。不同工种,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不同的操作票。一是办理开停车、停送电、工艺指标更改通知、检查设备、输送物料等的操作票,应由下达指令的部门填写,送交执行部门实施。操作票上应写明操作项目、要求、起始时间、完成时间、操作安全注意事项等,并有下达人签字。执行人要按照指令要求,按时完成操作。操作任务完成后由执行人将完成情况填写在操作票上回送到下达部门。操作人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任务,必须立即向下达部门报告,下达部门应根据新情况开出新的操作票。二是办理动火证、派车单、危险物品准运证等操作票,应按有关特殊规定办理。三是告示性操作票,如“线路检修,禁止送电”、“有人工作,严禁起动”等,可由有关车间在检修作业时指定专人负责挂在作业地点。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现代化工业生产是靠严密的劳动组织来保证的,严密的劳动组织又是靠严格的劳动纪律来维持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条件。特别是现代工业的一个分支在严格的劳动纪律下,精心操作,万万不可认为化工生产自动程度高而可以马马虎虎、自由自在。在化工生产中,常常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不少重大事故。


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操作工在化工生产中是主要的,而且是综合性的工种,我们在现场除严格执行以上五条要求外,还有许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规定,如产品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检修安全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动火规定;进入容器安全规定;小型机具使用安全规定等等,有的是自己要认真执行的,有的是配合其他工种执行的,有的则是在自己岗位管辖的范围内,监督别人执行的。在生产岗位上只有认真地执行有关的安全规定,才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若违反这些规章制度,就会引起许多事故。


第五节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第一,关于无证开车。机动车辆和种类较多,主要有各种汽车、电车、柴油机车、摩托车、电瓶车、铲车等。凡驾驶上述车辆的人员均属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考试发证。厂区内驾驶的车辆(如铲车、电瓶车、柴油机动车等)也必须经厂内车管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发证才能驾驶。总之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准驾驶任何机动车辆(实习证驾驶证只能在批准的三至六个月内使用)。第二,关于无令(调度令)开车。所谓无令开车,就是没有接到车辆调度命令,驾驶员擅自出车,或者听从不懂得交通规则的领导等其他人瞎指挥,违章开车。无令开车大多属于开车办私事。由于无调度令,偷偷摸摸怕人知道,心里慌张,而且往往赶时间,抢速度,很容易出事故,必须严加禁止。


二、严禁酒后开车


驾驶机动车辆需要驾驶人员思想高度集中,随时准备处理行驶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如:会车、超车、让车、人、畜、横穿马路,转弯、上下坡度,当驾驶员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使人脑神经从兴奋到抑制。当人兴奋时,易高速开车而难于控制,发生事故。当转入抑制时,使人精神恍惚、嗜睡,思想不易集中,反应迟钝,使驾驶员失去分析、判断、处理意外情况的能力,也会发生事故。


三、严禁超高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汽车行驶速度的快慢,与行车安全有密切关系。因此,在交通规则中对行车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在道路宽直、路面平坦、视线良好、又无限速标志的地段;天气睛朗、无冰雪、能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机动车辆可按交通规则中规定的最高时速行驶。小型汽车、摩托车为每小时60公里;大型汽车为50公里;无轨电车、汽车拖带挂车、后三轮机动车为40公里。汽车通过繁华街道、交叉路口、隧道、窄桥、陡坡、弯道、狭路以及下雪结冰路滑、雨雾视线不良或者拖带损坏的车辆时,不得超过20公里。凡超过上述规定的,即谓“超速”就是违章。


四、严禁带病行车


为了保证行车安全,交通规则规定了汽车的制动系,转向系,灯光及音响装置发生故障必须修复后才能行驶。汽车制动系发生故障,往往靠造成制动距离延长,制动跑偏、制动发咬,制动不平稳,严重的可出现制动失灵。直接影响行车安全。因此在车辆制动器、气压制动装置的气压机构(压缩机、贮气筒、气压表、制动踏板、制动控制阀、制动气室),被压制动装置的制动踏板、总泵、分泵等部件中任何一个发生故障均不能继续行驶。转向装置发生故障常常发生造成转向沉重、汽车摆头、车辆偏行及方向盘游动间隙过大等。


五、严禁人货混装行车


禁止人货混装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乘员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第一种情况:汽车行驶在路途中,情况复杂多变,司机时刻都来要准备应付和处理各种紧急情况,由于人和货在车厢内部都不是稳定的(即使绑扎栓好,对汽车也只是相对固定),当急刹或较大速度下刹车时,由于汽车骤然停住产生惯性作用,车厢内的人和货就随之发生碰撞,甚至货物压人,造成人身伤亡。我们把这种伤害称为货物的惯性伤害。第二种情况:车子在转弯和紧急转向时,由于惯性,会产生离心力,人和货物受到离心力作用,在车厢内产生运动,有可能把人货抛出车外,或者人货碰撞而发生事故。第三种情况:汽车在高低不平的公路上行驶时,会摇摆颠簸,使车厢内的人和货产生前后左右和上下运动或汽车上下陡坡时货物还会滑动致使人货碰撞,使人受到伤害。第四种情况:化工运输常常装载有化学危险品,由于人货混装,一方面货物可能造成对人的伤害;另一方面,人也还可能引起危险品的着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汽车超标准一般是指: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等情况,是交通规则所不允许的。我国汽车设计规范关于《汽车外廊尺寸限界》一节中规定:公路及城市运输用的货车满载量总高度不大于4米,总宽不大于2.5米,总长不超过12米。车辆设计规范是制订交通规则的依据之一,国家交通规则规定:装载规定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厢20公分;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2米,超长部分不得触地,货物必须拴牢。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按规定要求行驶。


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的发动机,一般都以汽油或柴油作为燃料,燃料通过车辆的雾化装置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性混合气,在气缸内经电火花或高压燃爆形成一股动力,推动活塞作功,从而驱车辆行进。可燃混合气在气缸燃烧时的温度很高,压力很大,中心温度高达1800℃--2000℃,作完功的废气,经过排气通道向车外排出。有时,在排出的气体中夹有火星、火焰,这是汽缸可燃混合气燃烧不完全而造成的积炭和汽车点火时间,配气机构调整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这种火星和火焰足以引起易燃、易爆物质的燃烧和爆炸。因此,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在禁火区行驶,是很危险的。如果我们对机动车阻火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缺乏这方面的科学知识,违反这一禁令,就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