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实施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好能源工作,是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保障全国能源供应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的有效途径,是促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稳住经济大盘的现实需要。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工作会议、迎峰度夏能源保供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在《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基础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国网新疆公司等部门制定新能源开发管理十大机制30条措施,旨在进一步理顺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在新能源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项目布局小而散碎片化、开工前手续办理周期较长、新能源项目源网不匹配不同步等问题,打通项目建设中堵点、难点、痛点,推动我区新能源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