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贯彻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印发,《工作方案》提出,加大钢铁、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提升改造力度,加快淘汰落后煤电机组,实现重点区域的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落实能耗双控和2030年前碳达峰要求,进一步细化节能降碳任务,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低碳调整。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实施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和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提升绿色出行比例。详情如下:
陕西省贯彻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
“十四五”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
为抓好《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增强城市群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更好发挥对西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领作用和我国向西开放的战略支撑作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我省在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中的主体作用,以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和西安都市圈建设为关键牵引,优化城市群空间发展格局,不断健全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共同推进落实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和创新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建设、公共服务开放共享等重点任务,增强关中平原城市群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突出阶段性特征,全面加快建设步伐。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的趋势和特征,聚焦《实施方案》主要目标任务,梳理细化各年度工作具体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预期成果和完成时限,把工作重心由制度设计向具体落实转变。
突出重点任务,形成统筹协调的推进格局。始终把工作重心聚焦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事项上,突出标志性项目工程,以点带面、多点发力,确保“十四五”末取得一批实实在在的可视化发展成果。
突出跨区域合作,健全多层次组织推进体系。依托三省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磋商机制,凝聚发展最大公约数,集中力量在跨市域、跨省域合作事项上进行攻坚,在全局性、撬动性上进行突破。
突出改革创新,夯实城市群建设的内在动力。把改革创新贯穿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建设全过程,建好用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发展,让三省百姓共享一体化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关中平原城市群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显著提升,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空间格局持续优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西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取得明显进展。综合立体交通运输网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米”字型高铁网,基本实现地级城市高铁全覆盖,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000公里。创新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城市间产业分工更加合理、协作效率大幅提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稳定在3%以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万元GDP用水量下降6%,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显著提高,中欧班列(西安)货运量稳步增长,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水平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明显提高,协同治理效能和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重点任务落实。省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区,要按照《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以下简称《分工方案》,见附件),协同抓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切实把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年度清单化推进。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晋甘两省发展改革部门,瞄准阶段性工作任务,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把《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任务逐年细化分解,确保每年都取得实实在在的新进展、新成效。
(三)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要把项目谋划建设作为推进《实施方案》实施的重要途径,加快推进西安咸阳机场三期、西安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引汉济渭引水工程、古贤水利枢纽工程、国家西安医学中心等标志性项目建设,对标国家方向积极策划一批重大项目,形成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的坚实支撑。
(四)健全协同发展机制。支持西安市发挥国家中心城市龙头引领作用,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区域合作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围绕政府服务跨省通办、重大交通能源产业项目合作进行突破。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群建设的指导,强化与国家对口部委对接,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要素保障、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示范等方面积极争取支持。
(五)加强跨省域合作。认真抓好《〈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坚持三省每年轮流举办联席会议,加快推进跨省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实施。创新联席会议举办方式,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六)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的宣传,及时公布一体化发展进展情况,增强公众对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认同感,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城市群一体化建设,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的良好氛围。支持关中平原城市群智库建设。
(七)加强方案实施的评估督导。综合运用评估督导等多种工具,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督促各级各部门对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要强化日常工作督导,加强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原则上每半年形成一个实施情况报告,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