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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事故后!广东全省实施“四项制度”
作者:化小北 来源:广东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2144次 更新时间:2021-03-19
三月两起爆燃事故
茂名石化爆燃事故新进展
      3月3日,广东省英德市力量化工有限公司A3栋过氧化甲乙酮车间物料输送泵发生爆燃并造成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3月15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在召开的事故约谈会上指出,“3·3”爆燃事故是一起因随意变更生产流程、未经风险辨识评估、冒险蛮干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薄弱、风险失管失控、事故重蹈覆辙、人员素质低下等严重问题,也反映地方抓安全生产的态度、作风和措施上仍有差距。
      事故发生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和复工复产期间,且造成人员伤亡,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深刻。
      往期报道:
      突发!茂名石化化工分部顺丁橡胶装置着火,2人受伤!
      约谈会当天,茂名石化化工分部顺丁橡胶装置前工段碱洗塔发生着火,当时据茂名石化官方微博的报道,现场有两名职工受轻微伤,已送往医院治疗。
      3月17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在茂名石化召开了全省重点石化企业安全防范工作座谈会,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中丙披露了事故的最新情况和部分原因:
“今天来到茂石化现场,心情十分沉重。‘3·15’爆燃事故造成1死5伤,警醒了我们,也教育了我们……”
      “像茂名石化这样的央企,正规的石化企业,具有光荣历史的老化工,有一流的装备,一流的人才,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团队,为什么还出现了这样的事故?”
      王中丙在会上指出,事故暴露出企业抓安全生产不够实,有些重点环节抓空了;班组、工段这一级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没有真正把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
      广东全省实施“四项制度”
      一个月两起事故,都造成人员伤亡,也都暴露出涉事企业生产安全意识薄弱。

      3月15日茂名石化爆燃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即日起在全省所有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加油站除外)实施“四项制度”,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