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客倾力打造的煤化工领域大数据平台

登录  |  注册 网站导航

煤化工信息网
快讯:
政策法规
国务院出台最新意见,其中这16项内容涉及煤炭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2801次 更新时间:2019-01-11

2018年624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意见中有16项涉及煤炭,包含了去产能、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清煤炭的替代、矿山土地复垦、自然保护区矿业权的退出等内容,将对我国煤炭产生重要影响,煤炭行业的绿色发展势在必行。

 

1.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2.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加大钢铁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鼓励各地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严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

 

3.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

 

4.健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物耗,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5.重点区域和大气污染严重城市加大钢铁、铸造、炼焦、建材、电解铝等产能压减力度,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6.2020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高污染燃煤电厂逐步关停。

 

7.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8.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9.2020年,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及珠三角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均下降10%左右,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及汾渭平原煤炭消费总量均下降5%左右;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10.推进钢铁、电力、电解铝、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

 

11.积极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快环境修复和绿化。

 

12.重点区域采暖季节,对钢铁、焦化、建材、铸造、电解铝、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13.重污染期间,对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实施错峰运输。

 

14.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和整治。

 

15.开展病危险尾矿库和头顶库专项整治。

 

16.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的矿业权合理退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