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西省2021年天然气分级保供和用户调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化小北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2304次 更新时间:2021-11-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冬明春能源保供相关决策部署,做好极端天气或突发情况下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确保我省民生用气稳定供应,编制了《陕西省2021年天然气分级保供和用户调峰实施方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陕西省2021年天然气分级保供和用户调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发改运行〔2021〕182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石油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陕西燃气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冬明春能源保供相关决策部署,做好极端天气或突发情况下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确保我省民生用气稳定供应。我委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全省用气实际,编制了《陕西省2021年天然气分级保供和用户调峰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陕西省2021年天然气分级保供和用户调峰实施方案
1.1陕西省非居民可压减用户统计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1:
陕西省2021年天然气分级保供和用户调峰实施方案
为保障陕西省民生用气稳定供应,避免天然气供气不足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落实责任以供定需严格按合同保障和组织供用气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706号)、《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陕安委〔2020〕35号)及省委省政府保民生总体要求编制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因极端天气或突发情况导致的天然气供应紧张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二、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优先保障民生用户、公共用户和重点用户的用气;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极端天气或突发情况的各项准备工作。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天然气应急保供体系。
3.坚持民生优先,务求实效。采取针对性保障措施,做到资源落实到位、保障机制到位、调峰清单到位、保供次序到位。
三、保供次序
(一)优先保障范围
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原则,在供气高峰期气源不足时,执行有序用气,原则上优先保障以下用气需求:
保民生:居民炊事、采暖、生活热水等用气;公交车、出租车用气;公共服务设施(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用气。
保公用:带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负荷;城市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
保重点: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影响企业安全负荷的重点工业企业;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二)重点限制范围
在执行有序用气时,原则上重点限制以下用户用气:
1.违规建设项目;
2.天然气利用政策中禁止和限制类企业;
3.可中断用户;
4.用气负荷可调节的大型用户;
5.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6.其他高能耗、高排放、低效能、低产出的企业。
四、应急预警与响应
各级天然气运行主管部门应指导区域内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管网企业、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预测、预警工作,提前做好供需分析监测预判,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启动保供预案。按照所辖区域的天然气日供应缺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预警信号分四个等级:依次用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IV级(蓝色)表示。
Ⅰ级:特别严重(红色、缺口≥20%以上);
Ⅱ级:严重(橙色,缺口10%-20%);
Ⅲ级:较重(黄色,缺口5%-10%);
Ⅳ级:一般(蓝色,缺口≤5%以下)。
根据各市报来可压减用户清单,汇总统计出全省非居民最大可调控气量约532.82万方/日。按照预警级别分为四级:IV级(最大压减159.85万方/日),Ⅲ级(最大压减266.41万方/日),Ⅱ级(最大压减372.97万方/日),Ⅰ级(最大压减532.82万方/日)。
各市应根据调控指标参考值,结合本地区天然气供需形势,启动相应级别的保供预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具体用户清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