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对山西省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7月20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全力推进整改落实。目前,第二轮督察8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59项,其余23项均按序时进度推进;督察组进驻期间转办的3123件信访件已办结3120件,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附 件
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晋中市
晋中市5个新建焦化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新增用煤1000万吨、用水1200万吨,均未完成水资源论证和节能审查,部分项目还未获得环评批复。平遥煤化集团违法扩建,违规从周边村庄抽取地下水,项目全部建成后还将新增用水量约260万吨。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晋中市5个新建焦化项目分别是:平遥煤化集团134万吨/年焦化项目、介休昌盛煤气化公司180万吨/年焦化项目、山西茂胜煤化集团216万吨/年焦化产能置换技改项目、山西聚源煤化300万吨/年煤焦化改造项目、山西宏源富康新能源210万吨/年焦化项目。
1.违法违规行为已停止。
2.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查处。以上5个企业均已完成水资源论证、节能审查、环评等手续办理。
3.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排查“两高”项目等行业和领域在取水、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杜绝同类问题复发。
吕梁市
吕梁市8个焦化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节能审查、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方案、水资源论证等手续不全问题,其中4个已建成、4个正在建设。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已建成的4个项目整改进展:(1)对晋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该公司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生化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已建成投运。涉及的节能审查、取水许可、环评等手续已经相关部门办理。(2)对东义煤电铝集团煤化工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涉及的节能审查、取水许可、环评等手续已经相关部门办理。(3)金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254万吨/年干熄焦项目已建成投运。涉及的节能审查、取水许可等手续已经相关部门办理。(4)金塔山福利煤焦公司36万吨/年6.25米捣固焦化项目,涉及的环评、水资源论证、节能审查等手续已经相关部门办理。
2.在建的4个项目整改进展:(1)对金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期253万吨/年7.1米顶装焦化项目违法取水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该公司二期253万吨/年焦化项目取水许可、节能审查等手续已经相关部门办理。(2)对孝义市金晖煤焦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该公司205万吨/年焦化项目节能审查、取水许可、环评等手续已经相关部门办理。(3)山西金鹏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焦化项目(原金地煤焦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已办理。(4)对俊安楼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该公司焦炉尾部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已建成投运,120万吨/年焦化项目取水许可已办理。
运城市
运城市3个钢铁项目手续不全,1个焦化项目没有开展节能审查和水资源论证,均属违法开工建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
1.运城市对4个违法开工建设项目责令整改。对河津禹门口焦化、宏达钢铁及稷山铭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河津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1350m³炼铁高炉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稷山铭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产能减量置换升级改造项目、闻喜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河津禹门口焦化有限公司172万吨/年焦化项目等涉及的取水许可、节能审查、环评等手续已经相关部门办理。
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到位,责任担当不够,有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长期未得到解决。第一轮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提出,2020年12月底前对钢铁、焦化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实施搬迁,但一些地方过分强调搬迁负担重、时间紧、用地手续审批周期长等困难,推进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
涉及居民目前完成搬迁的比例已达到96.8%。剩余吕梁市交城县2家企业建设14幢居民搬迁安置楼,已完成主体工程的70%。
部分项目减量等量替代方案弄虚作假,以减量替代为名,行增加煤炭消费量之实。太原市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将早已关停淘汰企业的煤炭消费量作为新建3个焦化项目的煤炭消费替代来源,煤炭消费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472万吨。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1.重新核定指标。按照《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未办理节能审查手续“两高”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太原市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3个焦化项目用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分散燃煤锅炉及节能技改减少的煤炭消费量替代并去除了2015年前关停的焦化产能煤炭消费量,重新编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并经太原市能源局初审、省能源局审查通过。
2.加强管理监管。清徐县制定《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调度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对涉煤项目实行用煤预算管理,按月调度煤炭消费量,及时发布预警,确保3个焦化项目严格落实减量替代方案要求。
3.严控焦化产能。严禁新增焦化产能,全面完成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焦化行业熄焦工艺升级改造,试点建设焦化企业无组织排放视频围网。
吕梁市
吕梁市上报2020年通过压减419万吨焦化产能完成减煤544.7万吨,其中虚报减煤量118万吨。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1.查实核准具体情况。经核查,吕梁市2020年压减焦化产能419万吨,其中有86万吨是已备案未建的产能,涉及孝义市金晖煤焦有限公司48万吨、东义煤电铝集团煤化工有限公司18万吨、金达煤焦有限公司20万吨,实际不产生煤炭消费,导致虚报118万吨减煤量。
2.举一反三开展排查。印发《关于对全省涉煤建设项目开展排查工作的通知》,省能源局牵头对“十三五”以来审批的涉煤建设项目开展排查,规范用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煤炭替代管理,审查涉煤“两高”项目煤炭消费替代方案49个。
一些地方对焦化产能压减敷衍应对,方案不科学,落实简单化。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省工信厅组织开展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回头看”核查工作,涉及晋城市2家企业、吕梁市3家企业压减产能不到位问题,通过市场交易完成了产能置换及购买事宜,补足了产能缺口。
晋城市
晋城市落实压减任务搞平均摊派,不区分节能环保等状况,将40万吨压减产能任务,按照产能比例分摊到兴高能源等3家企业,其中2家企业因规模被压减,直接变成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明确应予淘汰的落后产能,与压减产能的初衷背道而驰。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2022年1月省工信厅出具《关于山西明源集团沁泽焦化有限公司产能置换确认的函》,明确置换后沁泽焦化实有产能44万吨,现有产能符合产业政策。针对兴高焦化20万吨产能缺口,兴高能源公司与山西发鑫集团(可置换出让合规焦化产能30万吨)已达成产能置换出让协议。
吕梁市
吕梁市压减工作动作迟缓,直到2020年12月才最终调整确定压减方案;压减方案不顾实际情况,把部分压减指标简单分摊到一些在建或新建成的焦化项目,被分摊下去的95万吨压减产能任务未能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吕梁市对孝义晋茂能源科技、金晖煤焦、东义煤电铝3个焦化项目违法建设行为责令整改。3家企业置换山西福裕焦化有限公司未建焦化产能95万吨,已经省工信厅确认。其中,孝义市金晖煤焦有限公司置换焦化产能48万吨,山西晋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置换焦化产能43万吨,山西东义煤电铝集团煤化工有限公司置换焦化产能4万吨,以上所置换产能已补足3户企业产能缺口。
环境违法问题频发。吕梁市金晖煤焦化公司未取得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晋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义煤电铝等项目环评手续不全即违法建成并擅自投产,大气污染严重。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吕梁市对金晖煤焦化公司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205万吨/年炭化室6.78米捣固焦化项目已取得环评手续。
2.对晋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该公司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生化污水处理站、熄焦水处理系统等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180万吨/年6.55米捣固焦化项目已取得环评手续。
3.对东义煤电铝集团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76万吨/年产能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该公司144万吨/年6.25米捣固焦化项目已取得环评手续。
晋中市聚源焦化、昌盛焦化等项目未取得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1.晋中市分别对聚源煤化有限公司、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拟建设的300万吨/年焦化项目、介休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78米捣固焦化项目已取得环评手续。
长治市
长治市山西祥源新型煤化工有限公司、黎城裕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金烨焦化公司等项目未取得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长治市对山西金烨焦化有限公司、黎城裕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查处。山西金烨焦化有限公司、山西祥源新型煤化工有限公司、黎城裕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已取得环评手续。
临汾市
临汾市宏源新能源未取得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古县分局于2021年5月责令山西宏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古县自然资源局、古县水利局、古县文旅局针对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该公司216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项目已取得环评、节能审查手续。
鹏飞实业、新禹煤焦、东义煤电铝等3个焦化项目“批小建大”,超出产能备案或环评批复要求,多建成焦化产能。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孝义市对山西东义煤电铝集团煤化工有限公司140万吨二期76万吨/年焦化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涉及东义煤电铝4万吨产能缺口,已通过置换山西福裕焦化有限公司焦化产能解决;涉及鹏飞实业产能缺口56万吨和新禹产能缺口20万吨,已通过置换山西后师峪焦化有限公司焦化产能补足,并经省工信厅确认。
山西焦化项目“批小建大”,超出产能备案或环评批复要求,多建成焦化产能。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1.针对山西焦化集团超出产能核准和环评批复要求,多建成60孔焦炉(54万吨)的违法行为,临汾市对山西焦化集团下发督办通知,并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2.2021年12月省工信厅出具《关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置换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4万吨焦化产能确认的函》,确认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用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54万吨焦化产能补足。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完成对焦化产能确认调整。
太原市
太原市梗阳新能源、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亚鑫新能科技等3个新建焦化项目急于投产,环保“三同时”要求落实不到位,污染严重。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太原市对梗阳新能源、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亚鑫新能科技违反“三同时”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责令整改。
2.梗阳新能源年产435万吨焦化项目、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年产385万吨焦化项目、亚鑫新能科技年产280万吨焦化项目已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达到焦化超低排放标准,在线设施全部联网上传。
太原市太谷恒达煤气化公司长期将约一半的焦炉烟气通过私开焦炉旁路挡板的方式直排,旁路焦炉烟气在线监测设施数据造假,焦炉烟气脱硫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1.依法严肃查处。晋中市已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消除违法行为。太谷恒达煤气化公司对烟道翻板进行加塞岩棉密封处理,消除私开旁路违法排污状态,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和煤气净化硫铵工段正常运行。
3.坚持举一反三。晋中市结合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数据造假、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宏源富康2#焦炉未取得排污许可,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尚未投运,即擅自违法投入生产,装煤推焦过程中烟尘无组织排放明显,焦炉炉门排放大量黄烟,污染严重。山西聚丰能源焦化项目熄焦水处理系统未运行,熄焦水氨氮、挥发酚浓度分别超标13.8倍、223倍,大量超标废水通过湿法熄焦方式排放。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已完成。
1.晋中市对灵石县宏源富康公司依法进行查处。该公司2#焦炉已取得排污许可。
2.晋中市对山西聚丰能源焦化公司依法进行查处。该公司2台4.3米焦炉已淘汰。
全省列入国家重点建设规划的21条铁路专用线,截至督察进驻结束,只有9条建成通车,其余均未建成。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情况: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省铁路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国家重点铁路专用线项目推进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省市两级工作专班,落实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严格周调度月总结季通报,有序推动国家重点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目前列入整改的12个铁路专用线项目中,1个已建成通车;4个在建;1个已核准,正在办理开工前手续;6个不具备条件项目不再列为国家重点项目,已申请销号办结。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1.王家岭铁路专用线已建成通车。
2.临县林家坪、山西永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汾西荣欣矿区(一期)、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舒铁路专用线项目一期)等4个铁路专用线在建项目,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3.原平市伟通商贸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已核准,正在办理开工前手续。
4.介休瑞汇达能源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岚县正利煤业公司、山西乾瑞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临汾盛裕百通煤焦铁有限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等6个铁路专用线项目不具备建设条件,不再列为国家重点项目,已申请销号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