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月15日晚间公告,海新能科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方焦化”)收到乌达区工信和科技局函件《关于加快推进焦化企业淘汰关停的提醒函》,要求公司于3月20日前制定并上报具体关停退出方案、职工安置方案、风险管控应急预案等配套方案,明确具体关停、拆除日期,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焦化产能关停退出工作。海新能科控股子公司暂未获悉《实施方案》关于退出补偿措施、职工安置等配套方案内容,且向乌达区反馈的具体方案须履行国资及上市公司相关程序,海新能科控股子公司预计无法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向乌达区反馈具体方案。
公告显示,海新能科控股子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收到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焦化产业重组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函件《乌达区焦化产业重组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 [2021]209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焦炭炭化室高度小于6.0米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小于5.5米捣固焦炉、100万吨以下焦化项目,原则上2023年底前全部退出”,乌海市制定了《2022-2024年乌海市焦化行业有序关停淘汰实施方案》,鉴于美方焦化一、二期捣固焦项目备案生产能力(规模)均小于100万吨,故将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捣固焦项目列入焦化关停淘汰退出名单,并要求在2023年底前完成焦化产能退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