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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
焦化项目
重磅!山东关停退出6个焦化项目
作者:化小北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681次 更新时间:2024-04-29

近日,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有关规定,经过省市县三级联合审查,现对第一批关停退出“两高”项目进行公示。涉及16个钢铁行业以及6个焦化行业。

2022年4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试行办法》自2022年4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4月28日。
从“两高”行业源头控制入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部署的重要举措,切实强化了降碳的源头管控。在执行过程中,“两高”政策不断优化调整。
首先,2022年3月,《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明确提出“按规定搬迁入园或单纯异地搬迁未增加产能的项目”“铸造企业内部现有厂区内更新原有落后低效熔炼造型设备未增加产能的项目”等,在不增加碳排放的情况下无需进行减量替代。
其次,2023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进一步调整了“两高”行业范围,并将碳排放减量替代比例统一调整为1:1.1。
然后,2023年8月,《关于优化轮胎铸造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649号)明确,新上高端铸造、轮胎项目无需进行碳排放减量替代。
最后,2023年11月,《关于明确合成氨项目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871号)提出“合成氨作为中间产品连续生产发展下游高端化工品的项目”不执行碳排放减量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