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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灭顶之灾”:山西省未来2年预计削减产能1308万吨,河北明年退出200万吨
作者:CCIIN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1549次 更新时间:2019-12-12

        12月3日,为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方案》规划了该省未来3年内的焦化总产能,并部署了该省各地区压减任务。就此,近日,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专项领导小组对太原、忻州、阳泉、长治、临汾五市压减过剩产能方案进行了批复。内蒙古化工微信公众号了解到,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过剩产能的淘汰工作,特别是4.3米焦炉的淘汰工作,制定好具体时间表,加快推进焦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此外,河北省也发布相关文件,确保2020年压减退出焦炭200万吨。

        根据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焦化产业布局意见》中的数据,截止2017年底,山西已建成焦炭产能共14487万吨,其中独立焦化产能12907万吨,钢焦配套产能1580万吨。

        此外,根据中央第二环保督查组向山西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中的数据,至2018年9月,山西省焦化实际建成产能达到14768万吨,较2017年增长280万吨。山西省焦炭在产产能约1.36亿吨,原因在于山西省工信厅公布的已建成产能既包含在产产能,也包含部分闲置的僵尸产能。

        内蒙古化工微信公众号了解到,分地区看,山西省吕梁、长治、临汾产能占比排名前三位。在炭化室高度方面,4.3m焦炉占56.4%,超过半数;5-5.5m占比22%;6m-7m占比19.2%;7m以上仅占2.4%。

        根据最新发布的《山西省焦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今年10月1日起,山西省全省焦化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改造的焦化企业将被关停。

        据业内人士介绍,山西省要对焦化行业实施提标改造,逾期未完成企业全部关停。落实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主体责任制与地方政府监督责任,发挥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完成。仅在2019年底前,就要淘汰过剩焦化产能1000万吨。

        《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部署的山西省各市压减任务目标为:太原市压减429万吨、忻州市压减24万吨、吕梁市压减832万吨、晋中市压减585万吨、阳泉市压减60万吨、长治市压减642万吨、晋城市压减40万吨、临汾市压减1090万吨、运城市压减325万吨。

        《方案》同时明确,新建焦化项目,捣固焦炉必须达到炭化室高度6米及以上,顶装焦炉必须达到炭化室高度6.98米及以上,配套干熄焦装置,并制定焦化生产废水零排放措施;焦炉煤气要实现制LNG(液化天然气)、制甲醇、费托合成油蜡、氢能等高端综合利用,煤焦油、粗苯要实现园区集中精深加工。

        《方案》还明确对压减产能予以适当补偿,实施差异化信贷等支持政策,并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据卓创统计,在太原市,现有常规机焦产能1260万吨,4.3米焦炉产能在980万吨,占比高达78%。全市要淘汰焦化产能310万吨,包括古交华润二厂180万吨、清徐迎宪焦化厂50万吨、娄烦万光焦化厂40万吨、娄烦利民焦化厂40万吨;工业企业深度改造:今年年底前,太钢率先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美锦钢铁完成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10月31日前,美锦钢铁完成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并推进运输方式调整。如果按照该置换方案,即使其他4.3米焦炉淘汰而不参与置换,太原地区的焦化产能也仅损失60万吨。目前其他4.3米焦炉还没有出台具体的置换方案,如果参与置换,那么太原地区的焦化产能将会实现正增长。

        忻州地区产能规模较小,当地仅有420万吨焦化产能,其中4.3米焦炉产能220万吨,方案要求升级组合,预计不会对实际产能造成明显的影响,重点关注推进时间表。

        阳泉地区也不是山西焦化产能的主要聚集地,当地仅有焦化产能120万吨,全部为4.3米焦炉,方案中要求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压减任务,并未透露是否置换,如果直接实施压减当地将损失焦化产能120万吨。

        长治地区2020年10月底前退出在产的全部4.3米焦炉,不过方案中有产能置换及推进园区化建设的内容,因此如果后期实行产能置换,预计对整体产能规模影响也不会太大。卓创资讯统计显示,目前长治地区在产焦化产能2140万吨,其中4.3米焦炉产能1170万吨,未来两年有明确产能置换计划的产能规模有693万吨,如果剩余4.3米焦炉产能全部压减,则长治地区净减少477万吨。

        临汾地区是山西焦化产能较为聚集的地区,当地产能规模达2025万吨。当地执行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除焦炉煤气化产加工利用且配套干熄焦外的全部4.3米焦炉关停的工作,目前临汾地区非配套化产加工利用及未配套干熄焦外的4.3米焦炉产能在870万吨,现阶段这些企业尚未有明确的产能置换计划出台,如果直接淘汰临汾地区将减少焦化产能870万吨,2021年山西永鑫170万吨及山西太岳200万吨焦化产能计划投产,按此计算临汾地区未来两年净减少500万吨焦化产能。

        此次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文件并未涉及山西焦化产能的另一大主产区吕梁市,其实吕梁早在9月份发布的《关于印发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就已提出,在完成离石大土河焦化有限公司焦化三厂公司(71万吨)、山西吕梁耀龙煤焦铁有限公司(40万吨)、山西新星冶炼集团有限公司(60万吨)等3户企业,共计171万吨产能关闭退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且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机焦炉淘汰工作。

        吕梁地区在产焦化产能3006万吨,其中炭化室高度在4.3米的产能达1452万吨,运行时间基本都在10年以上,不过目前吕梁地区明确产能置换的产能有1241万吨,因此即使其余4.3米焦炉全部淘汰,未来两年吕梁地区焦化产能净减少规模也仅有211万吨。

        其他地区方面,晋中及运城4.3米焦炉焦化在产产能分别有844万吨和600万吨,两地未来计划新增产能在919万吨和927万吨,甚至超过4.3米的全部产能,因此两地未来针对4.3米焦炉的淘汰工作不会对现有产能造成明显的损失,反而会有增加可能,当然还需要观察具体的执行情况。

        整体来看,山西地区未来两年焦化产能存在减少可能的主要是阳泉120万吨、长治477万吨、临汾500万吨、吕梁211万吨,总计1308万吨(未有明确产能置换计划的视为直接淘汰)。

        而太原、晋中及运城地区存在产能净增长的可能,三地净增长产能大约在682万吨,因此对比来看,未来两年山西焦化产能净减少规模大约有626万吨,对整体供需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不过尽管产能规模变化有限,但未来两年,山西焦化产能将逐渐实现产能升级工作,这在提高产能集中度、提升生产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将有积极的作用。

        另外,本次批复中涉及的焦炉淘汰工作较之前相比均提前到了2020年10月底前进行,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开了供暖季节,在时间安排上更加合理,也进一步促使企业提前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布局新产能,在保障民生发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此外,另一个焦炭产区河北省也发出同类信息,内蒙古化工微信公众号从河北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到,河北全省钢铁、煤炭、平板玻璃、水泥、焦炭、火电六大重点行业去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截至今年11月14日,河北省全省压减退出炼钢产能1402.55万吨,关闭退出煤矿30处、产能1006万吨,压减水泥产能334.3万吨,压减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压减焦炭产能319.8万吨,压减火电产能50.6万千瓦。

        到今年底,河北全省炼钢产能预计由2011年峰值的3.2亿吨减少到2.13亿吨,有冶炼能力的生产厂点由148个减至70个,企业由123家减至48家。水泥产能降至2.06亿吨,提前实现控制到2亿吨左右的目标。

        据悉,河北省将坚持有保有压、关小促大,实现由总量性去产能为主向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为主转变。确保2020年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0万吨、煤炭600万吨、平板玻璃840万重量箱、焦炭200万吨、火电50万千瓦。到2020年底,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平板玻璃、煤炭、焦炭产能分别控制在2亿重量箱、6500万吨、8000万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