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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钦州30万吨烧碱40万吨聚氯乙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获批
作者:CCIIN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1654次 更新时间:2020-04-21

     港审批水字〔2020〕11号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华谊钦州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30万吨/年烧碱、40万吨/年烧碱聚氯乙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华谊钦州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30万吨/年烧碱、40万吨/年烧碱聚氯乙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审批申请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华谊钦州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30万吨/年烧碱、40万吨/年烧碱聚氯乙烯项目(项目代码:2019-450700-26-03-020429)拟建厂址分为两部分原盐储运区(以下简称东区)和生产装置区(以下简称西区)。

     东区位于国投钦州港口有限公司码头西侧陆域,主要布置盐仓及化盐设施,占地面积约22957.8m2。其东侧为港口码头作业区,西侧为国投钦州电厂煤堆场,南侧为港口码头作业区前方管理楼,北侧为预留码头用地(中心坐标为N:21°42′39.69″,E:108°37′53.34″);西区位于钦州石化产业园内,主要布置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444386.54m2。西区厂区西侧为南港大道,东侧为海豚路,南侧为勒沟东大街,北侧为规划鑫盛街(坐标为N:21°43′41.69″,E:108°37′09.46″)。项目总占地面积46.74hm2,均为永久用地。项目主要建设30万吨/年烧碱装置、40万吨/年氯乙烯装置和40万吨/年聚氯乙烯装置,并建设配套的罐区、盐仓及化盐、循环水站、空压站、变配电所等公用工程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425517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69791.12万元。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计划2022年6月建成,总工期为32个月。

     项目地处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雨量2194.5mm;所属地貌为滨海丘陵,土壤主要以红壤为主,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所在地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

     建设单位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该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齐全,基础资料较详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责任范围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开展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确定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6.74hm2。

     四、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和监测时段。

     五、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核定该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654.7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51.4140万元。

     六、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将方案的措施纳入主体设计之中并抓紧做好下阶段设计、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尽快推进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工程施工期间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发生重大水土流失事件,在1小时内向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防汛办公室报告。

     (三)尽快向我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自觉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时,你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批准单位审批。

     (六)工程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合格有关材料报我局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