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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煤化工:将发展的主导权交给市场——《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对煤化工影响解读(下)
作者:化小北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1333次 更新时间:2020-05-22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适当发展”煤化工,而不是“鼓励发展”或“限制发展”,这是对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对今后发展的规范。

  “适当发展”的核心要义还是要发展,这是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所决定的,也是我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最好形式。但怎样发展,则应该由市场决定。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煤炭资源及水资源分布不同,市场环境也有很大差异,发展煤化工产业只能因地而异、因企而异。因此,“适当发展”现代煤化工的规定更有弹性,也更加科学合理。

  现代煤化工是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换句话说,是重资产行业,政策的稳定性至关重要。一个现代煤化工项目动辙数十亿元乃至数百亿元投资,因前期政策变动,不少煤化工项目建设成本已远超预算,损失巨大。

  “适当发展”的实质要义是要素市场化,由市场配置资源,让企业合理把控发展节奏。现代煤化工发展至今,业界一度对其存在误区,认为现代煤化工既然具有一定的国家能源战略安全意义,就应该得到积极的政策扶持。因此,不少企业上项目时,一直抱有税费减免、资金扶持、政策支持等幻想。比如,煤制油企业多年来一直呼吁国家给予石油消费税减免支持,煤制气企业则期盼政策给予价格支持,煤制烯烃企业建议政府减免石脑油消费税等。但这些政策并没有出台的迹象。比如,国家对包括煤层气和页岩气等在内的非常规天然气均有政策支持,但对同属非常规的煤制气没有半点儿优惠政策。由此可见,国家并不打算给现代煤化工特殊政策。换句话说,政府将现代煤化工产业视为充分市场竞争的产业,希望煤化工企业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由市场配置资源,依据市场需求自我调节,让其适当发展、适者生存。

  《能源法》有关“适当发展”的定位,传递的政策信号也十分清晰。这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将煤化工的发展主导权交给了市场,交给了企业,由市场决定能不能上,由企业决定愿不愿上,让政策调控尽可能地退出这个领域。这也让现代煤化工企业丢掉幻想,回归市场,更加关注市场而不是政策。

  其实,现代煤化工是高油价和低煤价的产物,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产品能否实现盈利,主要取决于国际原油价格和国内煤炭价格这两个“变量”。现代煤化工发端的2005年,国际油价一路高歌猛进,曾突破70美元/桶,而当时煤炭价格并不高。按行业专家测算,煤化工的盈亏平衡点一般为油价60美元/桶,那时人们普遍预测,国际市场将持续进入高油价时代。可以说,是市场催生了现代煤化工。但后来的发展并不如人所愿,国际油价在2008年达到顶峰的147美元/桶后,便一路“跌跌不休”,给煤化工发展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

  进入2020年,随着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不断蔓延,市场供需失衡,国际油价更是跌至地板价以下,让人目瞪口呆。煤化工企业的业绩更是惨不忍睹。当然,随着疫情好转,油价会慢慢回升,但何时回到煤化工企业期望的60美元/桶以上,谁也不敢预测。由此可见,市场的产物必须随着市场走,“适当发展”的定位对现代煤化工产业来说是非常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