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该部拟对新建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辖龙口市裕龙石化产业园
建设单位: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加工进口原油2000万吨/年,主要产品包括成品燃料油、邻二甲苯、混合二甲苯、丙烯、聚丙烯及乙烯下游化工产品等。主体工程包括炼油区2000万吨/年常减压等30套装置和化工部分2×150万吨/年乙烯等26套装置;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代园区承建园区海水淡化设施、7×670吨/小时锅炉(6开1备)及配套机组、污水处理场、深海排放工程、固废焚烧装置。
项目依托工程包括配套原油管线、原油及成品油库(岛外油库)、码头及航道工程、码头后方罐区、危险废物填埋工程、围填海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1273.9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2.75亿元,占项目建设投资的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