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提升全省VOCs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VOCs企业差异化管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广东省重点VOCs行业分级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本规则适用于广东省内13个VOCs排放重点行业,包括炼油与石化、涂料制造业、油墨制造业、包装印刷业、人造板制造业、制药行业、橡胶制品制造业、制鞋行业、家具制造业、汽车整车制造业、表面涂装业、电子元件制造业、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业。
规则依据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将企业划定了“A 级(引领性企业)”“B 级(合规企业)”和“C 级(不合规企业)”三类。对标杆企业将给予政策支持;对治污设施简易、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划分规则:企业分级+差异化指标
本次《规则》制定坚持绩效分级差异管控,针对不同治理水平的工业企业,分类施策。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水平的企业减排要求相对一致,根据差异化指标,对企业进行分级管控。
关键词:企业分级
《规则》征求意见稿依据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将企业划定了A 级(引领性企业)、B 级(合规企业)和C 级(不合规企业)三类。
A 级(引领性企业):代表该行业内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
BB级(合规企业):代表该行业内环保绩效水平“合规”的企业;
C 级(不合规企业):代表该行业内环保绩效水平“不合规”的企业。
关键词:差异化指标
差异化指标作为企业分级的重要依据。根据各 VOCs 重点排放行业的排放特点、治理水平等,从 VOCs 原辅产品及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过程及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和排放、环境管理四个环保绩效要素制定差异性评价指标。
在国家和省大气污染工作精细化要求逐渐提高的背景下,对 VOCs 重点排放行业企业实施分级管理是大势所趋,有利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此次《规则》发布将为提高广东省 VOCs 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助于相关企业及行业踏上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