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煤炭产能13亿吨!陕西煤炭产量7.4亿吨!煤化工重点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
作者:化小北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2039次 更新时间:2021-03-24
近期,内蒙古、陕西、甘肃、四川等省份公布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作为产煤省份,他们都对煤炭做出不同的发展规划。
内蒙古提出煤炭产能,动态稳定在13亿吨左右;陕西省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原煤产量达到7.4亿吨。(注:2020年内蒙古和陕西省的煤炭产量分别为10.01亿吨、6.79亿吨。)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一章 发展环境
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得到提升,煤炭产能、外运量、发电量和外送电量均居全国首位。
克什克腾至北京煤制气管道投入运营。
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整治取得重要成果,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第四章 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统筹布局煤炭清洁利用、智慧电力、生物育种、现代化工等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信息化和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
第六章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新上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已批准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到期退出,新建风电、光伏电站重点布局在沙漠荒漠、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推广“光伏+生态治理”基地建设模式。
第七章 巩固提升环境质量
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地级城市建成区内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关停不达标燃煤机组。
第八章 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鼓励粉煤灰、煤矸石、煤泥、炼渣及尘泥、化工废渣、冶金渣、尾矿、煤电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深挖节能潜力,实施重点高耗能行业能效达标对标及能效提升工程、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工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强化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优化矿业开发区域布局,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准入管理制度,推进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提高矿业集中度。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行动,推进准格尔-东胜、赤峰市北部、扎赉诺尔-伊敏自治区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建立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制度,强化绿色矿山建设监管。
第九章 统筹东中西部差异化协调发展
促进东部盟市放大和发挥绿色生态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把保护好大草原、大森林、大河湖、大湿地作为主要任务,高质量建设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以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为支柱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以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为支撑发展泛口岸经济,严格控制新上能源资源型产业项目,积极培育消耗低、排放少、质量效益高的新兴产业,形成绿色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特色优势。
促进中部盟市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立足产业基础和产业集群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层次和发展能级,以呼和浩特为龙头发展现代服务型经济,以包头、鄂尔多斯为重点建设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以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为支点打造物流枢纽和口岸腹地,依托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构建高效分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相互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强劲活跃的增长带动极。
加快推动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提高资源枯竭城市发展质量,创建可持续发展示范市(区),实施乌海等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落实煤矿企业治理责任,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矿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
第十章 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合理控制煤炭开发强度,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建设绿色清洁能源基地。
第十一章 推进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优化升级
根据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力,有序有效开发能源资源,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能源产业和企业,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
立足于现有产业基础,加快形成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供能方式。
实施控煤减碳工程,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加快推动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交易,建立碳排放强度考核机制。
实施能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加强煤炭分级分质利用,推进煤基多联产示范,加大煤矸石、洗中煤、煤泥综合利用,加快冷热电气一体化建设,构建工业园区能源“动力岛”。
开展效能赶超行动、碳排放对标活动和全民节能行动,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碳,实施燃煤电厂节能改造。
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推进工业、交通、建筑(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领域电能替代,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
实施数字能源工程,推进大型煤电、风电场、光伏电站等建设智慧电厂,所有生产煤矿建成智能煤矿,
煤炭产能动态稳定在13亿吨左右。
大力推动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提升用户侧智能需求响应能力。
第十三章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挥煤化工、氯碱化工、氟化工产业优势,积极发展先进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
以鄂尔多斯、乌海等地区为重点,推动化工产业延链补链,衍生新材料产业,推动传统化工耦合发展,补齐煤基等新材料短板。
第十四章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坚持绿色化、精细化、循环化导向,以鄂尔多斯地区为重点,适度发展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产业。
以乌海、包头等地区为重点,打造煤焦化产业基地。
推动煤焦化工、氯碱化工、氟硅化工产业链延伸融合。
围绕准格尔地区高铝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在包头、通辽等地区集中布局电解铝项目。
第三十二章 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以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和智慧能源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快推进数字技术与能源、交通深度融合。重点推进数字矿山、数字能源、数字煤化工基地建设,积极部署数字电网、数字油气管网。
第三十三章 健全交通基础设施
完善集疏运系统,推进“公转铁”,提升既有煤运通道综合效益。
第五十章 强化经济安全保障
推进能源供应保障升级,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
稳妥推进鄂尔多斯等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建立产能和技术储备。建设内蒙古综合能源交易中心,开展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氢能等多种能源产品和碳汇、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可再生能源配额、电力辅助服务等指标交易。加强供需形势的密切跟踪研判,切实做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第五十一章 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在生产、仓储、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专项整治,加强消防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队伍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重点防控财政、金融、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粮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等方面风险,完善地方重要商品储备制度。
《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六章 建设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心
围绕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省内主导产业以及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输变电、数控机床、煤化工等标志性产业链,编制“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清单,组织实施重点产业链创新工程。
第十二章 提升能源产业高端化水平
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清洁化高端化为目标,以保障能源安全为首要任务,以科技创新和开放合作为根本动力,加强资源绿色开发和高效转化利用,以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以产业优势向创新优势转变,促进产业链延伸,实现能源、经济、生态一体化高效发展,构建万亿级能源化工产业集群。
创建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发挥榆林能源资源富集和产业基础优势,依托中科院等科研机构、科创新城创新平台、能源骨干企业,加大能源化工领域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打造政产学研用创新全链条体系,推动榆林能源化工产业向清洁化、高端化升级。聚焦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与耦合替代、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与规模应用、低碳化智能化多能融合与区域示范,积极创建以能源技术革命为引领、以多能融合为特征、以能源生产消费和体制改革为抓手的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
推动煤油气高效集约绿色开发。持续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推进转化项目配套和资源接续的现代化矿井建设,推动大型煤矿智能化改造,打造绿色智能煤矿集群。坚持常规与非常规资源开发并重,注重生态保护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石油采收率,降低开采成本,保持原油产量、加工量基本稳定,天然气产量较大增长。到2025年,全省原煤、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分别达到7.4亿吨、2700万吨、360亿立方米。
建设清洁能源保障供应基地。加快电源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统筹城市和工业园区供热、煤矸石煤泥资源综合利用、先进载能工业协同发展,推进电源布局战略北移,严格控制关中煤电规模,加大煤电淘汰关停和升级改造。
实施能源化工延链补链行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转化,拓展煤油气盐多元综合循环利用途径,发展精细化工材料和终端应用产品,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强化多能融合,全面提升能源化工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序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煤油共炼等示范工程,发展高端化、差异化聚烯烃产品,合理控制煤制乙二醇规模,突破煤制芳烃技术瓶颈,推动向下游聚酯、工程塑料、特种橡胶、高分子复合材料等高附加值产业延伸,带动相关专用化学品和医药中间体、高端碳材料、服装面料、化纤包装等产业一体化发展。
第十五章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食品加工、石油(煤炭)化工、冶金钢铁、建筑建材、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第十七章 优化产业平台和空间布局
围绕打造关中高新技术应用产业平台、陕北煤油深加工产业发展平台、陕南生态健康产业平台,加强全省各类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建设,明确主导产业,构建多层级产业发展承载平台。
第二十七章 推进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扎实推进澄城县、王益区等国家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实施避灾移民搬迁、采煤塌陷地复垦、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
第三十五章 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扎实推进榆林采煤沉陷区土地复垦整理、淤地坝高产农田建设,增加全省耕地面积。
第四十六章 持之以恒有效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严格禁止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和开山采石,禁止在秦岭主梁以北的秦岭范围内开山采石。
第四十九章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和2030年前碳达峰要求,编制省级碳达峰行动方案。
加快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低碳调整。
深化低碳试点示范,扩大碳捕集与封存等重点减排技术应用
第六十五章 提高公共安全水平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攻坚行动,提升煤矿、危化园区本质安全水平,推进黄河、汉 (丹)江流域尾矿库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宁夏:到2025年,煤炭产能达到1.3亿吨
《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十二章 建设绿色综合能源化工产业基地
构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围绕落实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大力推动非化石能源持续快速增长,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产能,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推广煤炭绿色智能开采、推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和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完善能源储运体系,着力打造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综合生产基地、储备基地、输出基地和战略通道。
推进传统能源绿色清洁高效发展。加大煤炭油气勘探、综合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力度,有序释放先进产能。推动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以煤炭、电力产业为支撑的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千万千瓦级火电基地、千万吨级油气生产基地、煤化工基地,重点建设灵台、宁正、沙井子等矿区。充分发挥煤电基础性、调节性电源作用,做好煤电布局和结构优化,加快推进配套调峰火电和煤源项目建设,有序启动内用火电及热电联产项目,深入推进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充分挖掘系统调峰能力,持续加大电力外送。多措并举提升煤电机组运行效率,推动煤电行业清洁高效发展。
建设绿色化工生产基地。坚持“稳油增气、持续稳产”,实施石油化工产业链水平提升行动,加快石化企业现有装置和产品结构调整,推进新产品拓展和化工产业链延伸,加快庆阳石化、兰州石化等炼厂升级改造。推进煤炭安全绿色智能化开采和清洁高效低碳集约化利用,加速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精细煤化工转型升级,有效提升煤基产品附加值,打造煤基多联产循环经济体系。依托兰州新区、金昌、白银、玉门、华亭、高台等化工园区,培育发展高端化工产品、精细化工新材料、化工中间体等产业集群。
第十四章 着力扩大省内需求
在东数西算、西电东送、西气东输、西油东送、北煤南运、南药北储等方面发挥独特优势,加快提升要素供给、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发挥矿产资源优势,推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第十六章 发展数字经济
促进钢铁、石化、稀土、能源、有色、建材等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与5G、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
第二十一章 建设现代综合能源通道网络
完善能源综合输送网络体系。支持平凉至陇南煤炭运输通道建设,满足陇东煤炭外运川渝等地区需求。推动嘉策铁路电气化改造、酒额铁路建设,提升北煤南运、蒙煤内运通道转运能力。大力推进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强运行调节,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
第三十一章 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加快壮大电子信息、电工电气、装备制造、文化旅游等产业,着力推动煤电化冶、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油气煤等资源深度开发利用,打造国家能源化工基地、特色文化旅游保健养生基地、西部先进装备制造基地、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第三十二章 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深入推进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
第四十六章 筑牢经济安全发展底板
推进煤炭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煤炭产运储销体系,提高煤炭安全稳定供给保障能力。依托现有酒嘉多式联运物流园建设河西煤炭集散基地,建设金昌、嘉峪关储煤基地,保障河西地区用能安全。完善甘肃煤炭交易中心功能,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覆盖全省、链接西北的现代煤炭交易体系。
第四十七章 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安全风险防控。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科学化的企业本质安全体系、标准化的事故灾害防护设施体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积极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从根本上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改革监管执法方式,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三十七章 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
支持跨区域重大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补助力度。
第四十九章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第五十三章 强化经济安全保障
推进煤矿现代化改造,建设煤炭储备基地,健全煤炭保障体系。
第五十四章 提升公共安全防控救援能力
强化安全生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及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商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防范,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