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320万吨/年轻烃综合加工利用及配套低温罐区项目厂际管道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320万吨/年轻烃综合加工利用及配套低温罐区项目厂际管道”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320万吨/年轻烃综合加工利用及配套低温罐区项目厂际管道;
建设单位: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项目概况: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320万吨/年轻烃综合加工利用及配套低温罐区项目配套厂际管道主要建设由码头、低温罐区、主厂区及依托的公辅工程之间的物料输送管道。输送的主要原料和产品有:低温乙烷、乙烯、丙烯、丁烯-1、乙二醇、丁醇、辛醇、丙烷、MMA、苯、苯乙烯、丙烯腈、环氧乙烷、混合碳三、丁二烯、氢气、丁烷等物料,公辅工程输送管线主要包括:天然气、火炬气、仪表风、氮气、蒸汽、生活水、工业水、污水等物料管线。厂际管线均建设在连云港石化基地公共管廊内。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8-82106110
E-mail:xubinsheng@weixing.com.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26
E-mail:11250776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同时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参意见调查表
公参意见调查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