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对新疆同顺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80万吨/年褐煤热解提质多联产综合利用项目(一期120万吨/年)炭化炉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伊吾工业加工区新疆同顺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现有厂址区。
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对现有工程进行升级改造,以褐煤为原料,主要生产提质煤(兰炭),副产煤焦油、荒煤气和末煤等。
规模为10台12万吨/年直立式炭化炉装置及配套公辅设施技改提升。项目的建设内容有:炭化炉装置区及配套的煤气净化装置、氨水分离装置区、煤焦油罐区、原煤破碎单元、原煤仓、原煤筛分单元、末煤仓、兰炭筛分单元、兰炭仓、高低压配电室、中控室、制氮站、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危废库房、VOCs收集处理装置等。
改造后提质煤的生产总规模为120万吨/年,保持不变,副产品规模有相应增加,其中煤焦油产量为24万吨/年、末煤111.7万吨/年、煤气24.6亿m3/年。
项目进展
新疆同顺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80万吨/年年褐煤热解提质多联产综合利用项目于2012年11月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批复(新环评价函[2012]1191号),同意项目建设。
在建设过程中,新疆同顺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项目规模、炭化炉炉型进行了调整,将一期规模由原有90万吨/年褐煤热解提质装置变更为120万吨/年褐煤热解提质装置,二期规模由原有90万吨/年褐煤热解提质装置变更为60万t/a褐煤热解提质装置,炭化炉炉型由7.5万吨/年热解干馏炉变更为10万吨/年热解干馏炉(且将水捞焦改为干法熄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