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15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增产23万吨/年航煤改造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15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增产23万吨/年航煤改造项目
选址选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泰州市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
建设项目概况:本次技改在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现有的15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上进行改造,主体工程进料未发生改变,通过技术改造改变加氢裂化装置的产品组成,柴油产品减少23万吨/年,新增航煤产品23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海油路1号
联系人:杨先生邮箱:yangshch3@cnooc.com.cn 电话:0523-8969811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
联系人:韩女士邮箱:hanyue_1217@163.com 电话:025-8569906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连接:http://www.jshbgz.cn/ssgs/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中海油气(泰州)石化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