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化建签约疆纳5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EPC合同
作者:化小北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1680次 更新时间:2020-10-14
10月13日,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与伊吾疆纳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疆纳新材料公司总部签约5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及其配套工程EPC合同,合同金额35亿元,这是十一化建公司获取特级资质后第一个煤化工类EPC项目,也是截至目前公司国内合同金额最大项目。
合同签订仪式上,十一化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石聚和伊吾疆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李运德分别代表双方签字,并就项目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
伊吾疆纳新材料有限公司5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位于新疆哈密伊吾县淖毛湖工业园区内,主要包括5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装置、制氢装置、2×135MW发电装置、热能岛装置及其配套项目等。该项目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要求,项目建成后,对推动哈密地区煤炭开发、促进资源转化、探索分质利用路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李运德表示,该项目是哈密地区的示范项目,对于伊吾疆纳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与十一化建互惠共赢,稳步推进该项目的各项建设工作。
李石聚在签约仪式上说,十一化建在新疆施工建设已逾四十年,为新疆地区的化工行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将秉承“共筑永恒”的企业宗旨,与疆纳新材料密切配合,共同打造优质工程、精品工程,造福新疆人民。
香港爱德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兼山东纳宇总部董事长李运德、山东纳宇总部总经理张在健、新疆疆纳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从洪伦及纳宇总部人员李娜等;十一化建公司副总经理范长云、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郑其青、副总经理刘军、国内市场部部长李鼎参加了本次签约活动。
合同签订仪式上,十一化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石聚和伊吾疆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李运德分别代表双方签字,并就项目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
伊吾疆纳新材料有限公司5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位于新疆哈密伊吾县淖毛湖工业园区内,主要包括5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装置、制氢装置、2×135MW发电装置、热能岛装置及其配套项目等。该项目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要求,项目建成后,对推动哈密地区煤炭开发、促进资源转化、探索分质利用路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李运德表示,该项目是哈密地区的示范项目,对于伊吾疆纳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与十一化建互惠共赢,稳步推进该项目的各项建设工作。
李石聚在签约仪式上说,十一化建在新疆施工建设已逾四十年,为新疆地区的化工行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将秉承“共筑永恒”的企业宗旨,与疆纳新材料密切配合,共同打造优质工程、精品工程,造福新疆人民。
香港爱德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兼山东纳宇总部董事长李运德、山东纳宇总部总经理张在健、新疆疆纳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从洪伦及纳宇总部人员李娜等;十一化建公司副总经理范长云、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郑其青、副总经理刘军、国内市场部部长李鼎参加了本次签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