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豫环攻坚办〔2021〕1号关于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圆满完成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予以表扬的通报” 。
通报指出,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决战决胜之年,全省39座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焦炉(除5座焦炉用于新建焦炉烘炉延迟淘汰外)、14套30万吨/年以下的合成氨、4条日产2000吨及以下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等落后产能和设备如期停产、关停和淘汰。
之前河南省发布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2020年年底前,根据国家、省落后产能淘汰标准,淘汰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焦炉39座,合计焦化产能1200万吨,推动独立焦化企业逐步退出。对纳入淘汰任务清单台账的产能和企业,要坚持“一企一策”,综合运用能源、土地、价格、信贷等经济和法律手段,力争提前完成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