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蔺鑫煤焦化170万吨/年7米顶装焦炉焦化及配套项目环评拟批准:
项目名称:山西蔺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70万吨/年焦化配套20万吨/年甲醇联产6万吨/年合成氨项目
建设地点:安泽县唐城煤焦化深加工园
建设单位:山西蔺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2021-04-06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焦化工程采用2×65孔JNX3-70-2型7.0m大型顶装焦炉,干法熄焦工艺,配套建设1套220t/h干熄焦装置和1套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备用1套新型湿熄焦系统;煤气净化采用冷凝鼓风、电捕焦油、HPF脱硫、喷淋式饱和器硫铵脱氨、蒸氨塔蒸氨、终冷洗脱苯工艺,并配套脱硫废液制酸装置。净化后的焦炉煤气部分回用于焦炉,剩余部分送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作甲醇合成氨装置的原料。项目总投资26.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2385万元。建设单位:山西蔺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贺砚峰联系电话:15935333185
建设单位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唐城镇车村
邮编:042509
电子邮箱:15935333185@163.co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焦炉采用“废气循环+三段加热”低氮燃烧技术,焦炉烟气和干熄焦放散气合并采用“SDS干法脱硫+SCR脱硝除尘一体化”尾气净化装置;装煤烟气采用密封式装煤车+单孔炭化室压力自动调节系统,实现无烟化装煤;推焦焦侧废气收集后送焦侧除尘地面站经袋式除尘处理;机侧平煤、推焦废气收集后送机侧除尘地面站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干熄焦烟气收集后送干熄焦地面除尘站经袋式除尘处理,干熄焦放散气收集后送干熄焦地面除尘站经袋式除尘处理后再送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上述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焦炉烟囱NH3排放参照执行《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中要求的氨逃逸控制指标,其余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及表7中浓度限值要求。
2. 煤气净化环节。煤气净化、库区等各类贮槽废气收集后接至压力平衡装置后送吸煤气管道;脱硫再生尾气经水洗后去焦炉废气回配系统。硫铵干燥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尾气洗净塔洗涤+雾沫分离器”多级净化处理,颗粒物、氨排放须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6硫铵结晶干燥标准限值。
3. 甲醇合成系统转化加热炉烟气送焦炉烟气治理装置,甲醇合成闪蒸气送燃料管网作转化加热炉燃料,甲醇精馏不凝气返回焦炉气压缩机入口作甲醇合成原料,甲醇罐区呼吸气和装车产生的逸散气送吸收塔经水洗涤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后高空排放。
4. 氨合成系统氨合成闪蒸气经氨洗涤后与变压吸附解析气一并送燃料管网作转化加热炉燃料,氨合成弛放气经洗氨、膜分离回收装置提氢后作燃料,提出的氢气返回合成氨作原料,氨罐区弛放气经氨洗涤后送加热炉燃烧,液氨装车产生的逸散气冷凝为液氨并返回冷冻氨贮槽不外排。
5. 无组织排放环节。焦炉炉体排放源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7焦炉炉顶标准限值。冷鼓、脱硫、硫铵、洗苯、粗苯蒸馏等生产装置区及罐区排放源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要求。
6.其他污染环节。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每日洒水,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散状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车厢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车速,运输公路全部进行硬化,加强工业场地扬尘控制。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煤气净化系统剩余氨水、终冷冷凝液、粗苯分离水和各贮槽分离水等去蒸氨系统,蒸氨废水与焦炉炼焦上升管水封水、干熄焦水封水、湿法熄焦(备用)废水、煤气管道冷凝液、压缩含油废水、地坪冲洗水、生活化验废水等送污水处理站酚氰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转化冷凝夜、甲醇回收塔冷凝夜、甲烷化冷凝液经中压蒸汽汽提后与锅炉排污水一并作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煤气净化循环系统、制冷循环系统、甲醇氨合成循环系统排水等清净废水送含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作余热锅炉的补充水,浓相水去蒸发提盐系统处理。全厂废水不外排。本项目配套建设1座150m3/h酚氰污水处理站,采用O/A/A/O+A/O处理工艺,处理后水质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表 1 中相应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部分回用于备煤、焦处理和除尘器水封用水,部分送深度回用处理装置;深度回用处理装置采用多介质过滤器、超滤、纳滤、反渗透工艺流程,设计处理规模为150m3/h,出水满足《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要求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浓水送蒸发提盐系统。含盐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超滤+反渗透组合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50m3/h,处理后出水送余热锅炉作补水,浓水送蒸发提盐系统处理。
该项目新建一套蒸发提盐系统,用于处理酚氰废水处理站深度回用装置产生的浓盐水和含盐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盐水,蒸发提盐系统包括预处理、浓缩液膜分离和蒸发结晶三个工序,其中预处理、浓缩液膜分离设计规模为100m3/h,蒸发结晶设计规模为30m3/h。系统采用纳滤分盐方式,处理后产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作补充水。
该项目厂区设1座事故水池(容积8000m3),1座初期雨水池(容积为1800m3),分别对相应区域的消防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再逐步送污水处理站处理,防止废水直接外排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污染及危害;在污水处理站设浓盐水暂存池 1 座,总有效容积为 240m 3,暂存蒸发提盐系统事故、检修状态下的浓盐水,待蒸发提盐系统正常后再返回处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备煤除尘系统产生的煤尘、地面站除尘系统产生的粉尘掺煤炼焦,危险废物焦油渣、酸焦油、蒸氨残渣等掺煤炼焦。焦炉烟气脱硫灰按危废要求暂存和管理,待投产后明确固废性质再根据相应要求处置。蒸发结晶杂盐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脱硝催化剂、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等危废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存。(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时首选低噪声设备;对较大功率的鼓风机、压缩机、泵类等设备,应集中布置,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对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需排气放空的管线,应采用加*器等降噪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破碎机、振动筛、各类泵等设备安装时,在基座下设置减振基础降噪;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进行隔振处理;在总图布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绿化植物吸收噪声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同时将主要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或将高噪声设备集中以便于控制,以起到降噪的作用;对噪声操作岗位工人进行个体防护,发放耳塞、耳罩等防噪降噪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应急响应”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防止污染物产生跑、冒、滴、漏现象;根据本项目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全厂执行分区防渗要求。生化处理站、油库、甲醇储罐、液氨储罐、地下污水管道、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装置区地面、脱盐水站、循环水站、一般固体废物堆场等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道路等为非污染防治区;设置4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