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其中指出:到2025年,建成
可再生能源制氢能力达到20万吨/年左右的制氢、储氢基地,建成一批氢气充装站及加氢站,开展短距离气态配送体系、长距离液氢输送和管道输氢综合互补的输氢网络体系建设。
完成多元化应用示范,初步实现氢能产业规模化发展。涵盖工业、交通、储能、发电等领域的多元应用全面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取得突出成效,氢燃料电池汽车在交通领域示范应用达到一定规模,绿氢与其他应用领域协同耦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氢能在各行业减碳作用明显,减少碳排放200万吨/年左右。引进培育氢能企业20家以上,年产值达到100亿元。
立足于本省各地区资源禀赋,利用 “一带一路”通道优势和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过境的有利条件,以短期就近消纳为原则,长期外输消纳为目标,基于现有产业基础,融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建设 “一个走廊,两个示范区,两个基地”。
一个氢能走廊:沿 “一带一路”通道节点城市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就近消纳体系,打造甘肃氢能走廊。
两个示范区:基于河西地区可再生能源优势,依托酒泉、张掖先行先试,建设绿氢生产及综合利用先行示范区。在陇东地区,以庆阳为核心,基于多种能源富集的优势,布局氢能—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区。
两个基地:借助建设 “兰白两区”契机,发挥高校、科研院所聚集和人才优势,打造氢能产业创新基地。依托兰州、定西及周边地区制造业优势,布局氢能装备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氢能基础材料和氢能装备制造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