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煤矿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2518次 更新时间:2019-01-11
煤安监办〔2018〕1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家煤矿安监局对2005至2016年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其中161件文件废止、715件文件宣布失效。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8年8月1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家煤矿安监局对2005至2016年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其中161件文件废止、715件文件宣布失效。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