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9]1号文件要求,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委托宁夏知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焦化一期项目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开发区
联系人:张建新 电话:137921298997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宁夏知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昆
电话:15378999399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江宁国际酒店用品城公寓1号楼402
三、项目建设概况
1、拟建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开发区
2、建设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100万t/a捣固焦联产10万t/a甲醇生产线。工程主要建设备煤、炼焦(2x50孔TJL5550D型单热式焦炉)、筛储焦、煤气净化(冷鼓电捕、脱硫及硫回收、焦油和粗苯回收)、甲醇制备(压缩、脱硫、转化、合成、精馏)等主体生产设施,配套制备(压缩、脱硫、转化、合成、精馏)等主体生产设施,配套建设储运设施、空压站及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设施,生产、生活用汽部分由本项目干熄焦余热锅炉供给。项目建成后年耗原料煤约131万吨,年产捣固焦100万吨、甲醇10万吨、焦油3万吨,以及硫铵、硫磺、粗苯等。
本期工程总投资91095.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95万元。
四、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