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 告
(2022)晋05破2号之二
2022年5月30日,本院根据申请人山西省焦炭集团晋城焦炭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山西省焦炭集团晋城焦炭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根据中介机构所作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5月30日,山西省焦炭集团晋城焦炭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612009.51元,负债总额为31437402.31元,所有者权益为-30825392.80元。本院认为,山西省焦炭集团晋城焦炭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0月18日裁定宣告山西省焦炭集团晋城焦炭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