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黎城县裕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钢焦配套128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长治市黎城县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山西省黎城县裕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21-12-28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长治市黎城县工业园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65+52孔JNDX3-6.25型6.25米捣固焦炉,配套2套干法熄焦装置(一用一备)及1×25MW发电机组,净化后的焦炉煤气送后续配套建设的氢能源工业综合利用生产氢还原铁项目。项目总投资31.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3亿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炼熄焦环节。
储煤场设置全封闭精煤厂房,配套设高效雾化抑尘系统;精煤转运输送皮带通廊封闭,转载点、粉碎均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焦炭转运采用全封闭廊道,转载点、焦炭筛分均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满足《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规定的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焦炉采用“废气循环+多段加热”低氮燃烧技术,焦炉烟气及制酸尾气合并采用“SDS干法脱硫+低温SCR脱硝除尘一体化”处理工艺;装煤烟气高压氨水喷射+炉顶双U型管导烟车+装煤、推焦机侧地面站除尘方式,推焦废气收集后送焦侧地面除尘站处理;干熄焦烟气收集后经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上述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规定的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2.煤气净化环节。
煤气净化、库区等各类贮槽废气收集后接至压力平衡装置后返回负压煤气管,粗苯装车采用底部装载方式,焦油装车采用上装鹤管密闭技术,油气经蒸汽平衡进负压煤气管道,脱硫再生尾气经碱洗+酸洗+水洗后去焦炉燃烧系统焚烧处理。硫铵干燥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两级尾气洗净塔洗涤+雾沫分离器”多级净化处理,颗粒物、氨排放须满足《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规定的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3.其他污染环节。
污水处理站采用浮动顶盖,调节池、气浮池、隔油池等逸散废气收集后送焦炉燃烧处理,曝气池、生化池、污泥脱水间等设施逸散废气采用“洗涤+生物滤塔+活性炭吸附”高效组合脱臭处理后达标排放。硫化氢与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规定的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4.无组织排放环节。
物料贮存及运输设置全封闭精煤作业厂房及焦堆取作业厂房,配套自动雾化抑尘装置,密闭煤焦输送廊道;大宗物料不低于80%的铁路运输,其他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厢式汽车运输,脱硫剂仓、灰仓等废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罐车密闭输送,落料点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厂区出口设置自动感应式洗车平台;厂区及周边道路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严格控制车速,加强工业场地扬尘控制。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煤气净化产生的剩余氨水、终冷冷凝液、粗苯分离水和各贮槽分离水等去蒸氨系统,蒸氨废水与焦炉炼焦上升管水封水、干熄焦水封水、煤气管道冷凝液、压缩含油废水、地坪冲洗水、生活化验废水等送全厂污水处理站酚氰废水生化处理系统处理;脱盐水站排污水、净化循环系统、制冷循环系统、干熄焦及发电循环水系统排水等清净废水送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处理,再生水作循环水系统补充水,浓相水经浓缩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再生水作循环水系统补充用水,浓盐水去蒸发结晶系统处理。全厂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厂区内设置一座60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一座6000m3消防事故水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别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不外排,杜绝事故状态下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污染。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备煤除尘系统产生的煤尘、地面站除尘系统产生的粉尘掺煤炼焦,危险废物焦油渣、蒸氨塔底沥青渣、酸焦油渣、脱苯残渣、废吸附剂、污水处理污泥以及废活性炭等掺煤炼焦。焦炉烟气脱硫灰按危废要求暂存和管理,待投产后明确固废性质再根据相应要求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制酸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蒸发混盐、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等危废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存。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布置应结合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振动筛等机械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基础等降噪措施;对除尘风机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器、减振基础等降噪措施;对各种泵类采取隔声罩、减振基础、弹性连接等降噪措施;对各种压缩机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消音器降噪等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应急响应”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按照《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化产区、污水处理站、储罐区、地下污水管道、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他生产装置区、循环水站、除盐水站、煤棚、焦棚、变电所、制冷站等作为一般防渗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5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