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中科富海综合气体岛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
《意见》指出,中科富海综合气体岛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氦气充装生产线、制氢装置、工业气充装生产线、空分装置以及配套厂房及辅助生产设施,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增压机、离心式空气压缩机、膨胀机、转化炉等。项目设计年产液氦 / 氦气 150 万标准立方米、氢气 3200 万标准立方米、工业气体 21064 万标准立方米,电子特气 200 万标准立方米。
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 12910 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原料用能 1032 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 7572 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 1173.48 万标准立方米;项目空分装置(液氧、液氮、液氦和氦气)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 0.384 吨标准煤 / 万标准立方米、气体充装(电子特气)装置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 2.28 吨标准煤 / 万标准立方米、制氢装置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 0.92 吨标准煤 / 万标准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