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氢能产业合作协议到期自动终止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协议签署情况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北京汉氢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氢能产业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就氢能源综合利用开展合作,如果本协议生效后一年内,双方没有成立项目公司,本协议中“双方从本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立即开展产品和工程项目的合作”自动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与北京汉氢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氢能产业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二、协议终止原因
自上述《合作协议》签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与本次氢能源综合利用相关的各项工作,与合作方就相关事项的细节进行沟通、协商。由于受疫情影响导致相关项目尽调与评估等工作未能完成,首个宁夏项目公司未能在协议有效期内设立,也未签署具体的合同、协议。因此,根据协议相关条款,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三、协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作协议》仅为合作双方意向的初步洽谈结果,截至目前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合同或协议。《合作协议》终止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推进氢能源综合利用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