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指出:
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约 200 辆,部署建设加氢站 6 座。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 10 万吨/年,主要用于船用绿色甲醇生产制造,满足 2-3 艘甲醇动力集装箱船舶使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 100 万吨/年。
到 2030 年,氢能产业试点示范期。氢能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以可再生能源制氢为主的供应体系初步建立,产业布局合理有序,在交通、航天、化工、能源等领域形成多元的应用场景。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约 1000 辆,加氢站增至 15 座左右。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 40 万吨/年。
研究将氢气纳入能源管理范畴,逐步突破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制约。探索在绿氢产业示范园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直供电试点、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支持性电价政策,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绿氢生产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等。研究制定氢气车辆运输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