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约谈会议,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有关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石嘴山市盛港煤焦化有限公司、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进行约谈,并对相关工作安排部署。
会议通报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焦化企业存在在线设备运行不正常、熄焦废水不达标、干熄焦项目未投运等具体问题。
会议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克服一切困难,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会议要求,一是加快干熄焦项目调试进度,务必于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调试,12月30日前实现正常稳定运行。二是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熄焦废水分类处置、达标循环利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提供技术服务支持。三是针对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异常问题,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验收程序,对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备开展比对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并出具比对监测报告,确保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四是开展“举一反三”专项检查,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对三家焦化企业深入开展检查,做好各项指导帮扶工作;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和石嘴山市盛港煤焦化有限公司在线设施随机抽查,进行比对监测,确保在线设施正常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