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2年第2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获得“无条件通过”。
资料显示,山西焦煤前身为西山煤电,于1999年通过整合西山煤电集团核心煤炭资产组建成立并于2000年成功实现A股上市。随着2020年与山煤集团合并组建“新焦煤”,焦煤集团决定将西山煤电更名为山西焦煤,并明确运用上市平台推动煤炭资源整合和专业化重组,打造焦煤板块龙头上市公司。
2021年8月,山西焦煤公告称,公司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持有华晋焦煤51%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华晋焦煤由原国家计委、能源部和山西省政府联合组建,2011年4月分立为华晋焦煤和山西中煤华晋,现由焦煤集团控股51%,央企中煤能源持股49%,主要开发建设山西河东煤田的离柳矿区和乡宁矿区,拥有吉宁煤业、明珠煤业等十余家控参股公司。
为推进此次重组,华晋焦煤刚于2022年1月再次分立为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存续公司)和山西华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公司),并将原华晋焦煤所持山西焦煤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以及山西焦煤集团汾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33%股权分立至新设山西华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同样是在当月,山西焦煤发布收购草案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焦煤集团持有的分立后存续的华晋焦煤51%股权、购买李金玉、高建平合计持有的明珠煤业49%股权。对山西焦煤表示,此次收购将推动煤炭资源整合,打造焦煤板块龙头上市公司,提升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