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晚间,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力石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实控人陈建华、范红卫因未及时披露签署的协议和合同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事情原由
经查,2018年3月,恒力石化控股股东恒力集团及实控人陈建华、范红卫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的过程中,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和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等9名实际出资人或基金委托人签署了《投资协议书》或《差额补足协议》等协议,约定对其实际出资认购的公司股份提供收益保证。
该协议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属于非公开发行事项中的重要内容,应当予以披露。但恒力石化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未及时告知并配合上市公司披露上述信息,影响投资者知情权,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2.23条等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
依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恒力石化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实控人陈建华、范红卫予以通报批评。并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12月16日,同样因为此事,大连证监局曾对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陈建华、范红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2022年5月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恒力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3号)。2022年4月,大连证监局在向恒力期货有限公司传达相关工作要求的过程中,发现公司反洗钱部门负责人已于2022年3月9日离职。经核实,恒力期货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及时报告反洗钱部门负责人相关变更信息的行为。
恒力石化2022年业绩
最新公布的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报告期内,恒力石化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亿-2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29.31亿-133.31亿元,同比下降83.26%-85.83%;预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8.92亿-12.9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32.29亿-136.29亿元,同比下降91.10%-93.86%。
恒力石化表示,受到国际局势、能源危机与疫情反复等国内外宏观因素交织驱动与影响,公司面临历史上极端的高运行成本与低行业需求的双重经营压力,公司主要化工产品价差与盈利水平收窄明显,是造成公司2022年度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
二级市场上,截至2023年2月22日收盘,恒力石化股价报18.04元/股,总市值1270亿元。公司股价自2021年2月历史最高点以来整体处于下跌趋势中,区间跌幅近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