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5月21日。
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年5月20日开市起停牌、2024年5月21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中泰化学"变更为"ST中泰",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 中泰化学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公司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包括2020-2022年年报虚增收入成本、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披露等。
2. 中泰化学控股股东中泰集团违规占用资金超过80亿元。为了填补窟窿,中泰化学合计虚增收入超过70亿元。
3.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因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人员处罚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时任中泰化学财务总监彭江玲,任职期间全面负责中泰化学财务管理工作,是对上述全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现任中泰化学董事、总经理江军未能保证中泰化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中泰化学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中泰化学监事张清华,自2020年7月以来担任中泰集团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经理,参与审批了中泰集团部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方案,是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中泰化学副总经理吕文瀚,负责上市公司采购管理和协调工作,是应当对上述部分虚增收入事项负责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中泰化学副总经理丁永众,负责中泰化学产成品和原材料运输管理工作,是应当对中泰化学部分资金占用事项负责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支持的优势资源转换企业,于2001年12月18日成立,2006年1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前身是1958年建厂的新疆烧碱厂。
公司目前拥有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等45家全资、控股子公司、47家参股公司;员工2万余人。公司主营聚氯乙烯树脂(PVC),离子膜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等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纺织、建材、国防等20余个行业,除供应新疆市场外,还远销内地省区并出口到俄罗斯、中亚、南亚、南美洲和非洲等国家和地区,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信誉。
金晖科技60万吨BDO项目
中泰化学控股子公司金晖兆丰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金晖科技有限公司BDO项目总规划60万吨,一期项目30万吨,已于2022年3月15日在新疆拜城县举行开工仪式,项目建设周期为27个月。
2023年末,一期项目总体进度完成89.09%,其中设计完成100%、采购完成90.53%、施工进度完成83.69%。由于项目所在地纬度较高,冬季气温较低,项目施工进度放缓,开车时间延迟至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