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三家子公司实施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进行停产搬迁,鲁西化工将获得总计18.11亿元的补偿。
鲁西化工12月26日公布,公司陆续签订了两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分别获得补偿款5.35亿元、3.2亿元。此前,鲁西化工子公司化肥一厂已获赔9.5亿元。
26日公告显示,根据聊城市委、市政府安排,因城市规划调整及公共利益需要,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二化肥有限公司(原二厂)、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四化肥有限公司(原四厂)实施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进行停产搬迁。公司与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收回所属土地使用权,并对地上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及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金额分别为5.35亿元和3.2365亿元。
鲁西化工曾于12月12日公告称,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一化肥有限公司实施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进行停产搬迁,获得补偿合计9.53亿元。12月18日,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批补偿款2亿元到账款。
鲁西化工表示,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在公司园区内已经建设投入运行,发挥了一定的效益,优化了园区内的产业结构,实现了产业转型升级。
日前,通过股权划转,中化集团正式控股鲁西集团,成为鲁西化工的实际控制人。作为新东家的中化集团表示,将通过扩大投资和产业链协同等多种方式支持鲁西集团加快发展,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的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促进鲁西集团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由国内一流向国际一流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