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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盘锦北方沥青燃料、辽宁宝来生物、盘锦浩业偷逃成品油消费税被查处;涉及115家地炼企业,中石油
作者:化小北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2158次 更新时间:2022-01-20

2021年初,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有关信息和反映以及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辽宁省盘锦市部分企业存在数额巨大的涉嫌虚开发票偷逃成品油消费税问题。随后,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人民政府的指导督办下,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深入调查。

经查,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以篡改生产设备名称等方式为掩护,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手段,通过将应税成品油变名为非应税化工品销售等方式,偷逃成品油消费税。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涉案企业进行查处,其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相关人员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逃避缴纳税款罪,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已对涉案企业实际控制人及相关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并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正依法审查起诉。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依法对涉嫌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的政府部门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始终坚持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与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区分开来,积极采取系列有效措施,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目前,涉案企业职工队伍稳定,生产运行平稳。

辽宁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决依法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推动各类企业严格依法依规经营,严肃执行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近期审计署审计发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燃料油公司(以下简称燃料油公司)存在倒卖进口原油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务院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了核查调查。

经核查调查,20066月,燃料油公司将40万吨进口原油以“调和燃料油”名义销售给山东滨化集团,中石油由此出现倒卖进口原油行为。

多年来,中石油累计倒卖进口原油1.795亿吨,共销售给115家地炼企业,在此期间中石油集团主要领导严重失职失责。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违反《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原油成品油管理相关规定,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扰乱了油品市场秩序,助长了违规地炼企业落后产能盲目发展,助长了一些地方违规审批地炼项目,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间接造成了国家财政税收的流失,严重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认真调查,中石油党组负有主体责任,燃料油公司负有直接责任,中石油有关职能部门负有监管责任。中石油集团有关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燃料油公司有关负责同志未正确履职尽责,负有相应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关部门对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对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违法违规获利予以追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中央企业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对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问题进行严肃调查处理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推动各类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