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
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
发改运行〔2022〕559号
(2022年4月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现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指标,充分发挥导向作用
对标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以及国家现行政策、标准中先进能效指标值和最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确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实现碳达峰目标要求、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便于企业操作实施等因素,参考国家现行标准中的准入值或限定值,以及国家政策文件明确的相关指标,科学确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基准水平。本文件将视行业发展和标准制修订情况进行补充完善和动态调整,适时建立包括能耗、物耗、水耗、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等在内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二、分类分批实施,滚动提升利用水平
对新建煤炭利用项目,应对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引导企业有序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加快推动企业减污降碳,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依据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对需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的项目,各地应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成的项目进行淘汰。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三、完善支持政策,加快推动转型升级
整合已有政策工具,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市场调节和督促落实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向实施标杆水平改造的企业进行倾斜,培育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军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落实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快企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升级步伐,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整体水平。
各地方要充分认识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意义,立足本地实际,坚持系统观念,尊重市场规律,细化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助力推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 态 环 境 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 家 能 源 局
2022年4月9日
在洗选时“淋浴”,在锅炉中“减脂”,在焦炉里“桑拿”……一块煤的生命周期跨越了诸多环节,每一道都是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重中之重。随着行业技术的发展完善,每一道环节都越来越绿色低碳,煤炭的利用则越来越清洁高效。
近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布,文件涉及的煤炭洗选、燃煤发电、燃煤锅炉供热、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领域,基本涵盖了煤炭利用完整的产业链条,参考国家现行标准中的准入值或限定值,以及国家政策文件明确的相关指标,科学确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基准水平。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促进文件落深落实,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
踮脚可触的良性引领
“标杆引领,基准约束。”国家节能中心国际合作处处长时希杰介绍说,标杆水平在行业内应达到先进水平,具有引领效果;基准水平则作为约束性门槛,是基本要求。
据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吴立新介绍,文件设计的能效基准水平,主要参考国家现行标准中的准入值或限定值制定,而标杆水平则对标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以及国家现行政策、标准中先进能效指标值和最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并结合了重点领域的运行实际情况。
“有关企业能够达到基准水平的大致占比在75%~80%。”吴立新表示,文件根据煤炭利用方向的产品性质、工艺特点、污染物排放特性,基于国家相关标准,结合不同行业发展实际、发展预期,对各行业重点领域的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设定是合理和符合实际的。
“踮起脚跳一跳,应该可以够得到。”时希杰这样形容文件中的指标要求,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基本处于行业能够接受的合理区间,对大部分已经达到基准水平的企业,应该争取向标杆水平发展,这也是此次文件出台的导向之一。对未达到基准水平的企业,这份文件既是约束,也是敦促,将有效推动这些企业奋起直追。
有煤炭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内容一目了然,我们依据文件开展自查,既进一步了解自身定位,也明晰了未来的改造升级方向。”
对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文件提出引导企业有序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依据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限期、批次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同时,建议各地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计划。
时希杰表示,文件短小精辟、干货满满,对存量、增量项目都有明确的要求。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中,统筹考虑到煤炭作为国家基础能源的兜底保障作用,要求各地分类分批实施改造,始终将保障能源安全和民生需求放在首要位置,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已然成熟的改造时机
智能化的煤炭洗选,成熟高效的煤炭发电,商业环保的清洁转化工艺……我国是煤炭生产大国,也是煤炭消费大国,在煤炭行业发展的过程中,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日臻成熟,大量的关键技术实现全面突破。截至目前,我国很多技术和装备都已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
“发电用煤可谓占据煤炭消费的半壁江山,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技术非常成熟。”吴立新举例说,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世界最严格标准,88%的机组实现了超低排放。我国燃煤机组参数、机组数量、能效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不少产煤省份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探索已然展开。3月15日,《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立法启动协调会召开;3月31日,黑龙江省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要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加速键”早已按下:2021年11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设立碳减排金融支持工具基础上,再设立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形成政策规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今年4月18日,央行、外汇局在印发的通知中明确,将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
此次发布的文件再次明确,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向实施标杆水平改造的企业进行倾斜,培育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军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落实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快企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升级步伐,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整体水平。
“文件的预期效果是通过财政支持和金融、税收等配套政策的多重发力,不仅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在约束和激励之下会积极转型,标杆企业也会焕发新的活力,在提升能效水平和降低污染物排放等方面更加进取,实现新的突破。”时希杰表示,文件不仅激活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一池春水,也将为整个煤炭行业带来新的生机。
经审慎考量的实践价值
“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从国情实际出发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要深刻认识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统筹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这篇大文章。”3月22日,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专题座谈会上强调。
“对主要用煤行业提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基准和标杆水平,引导企业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升级步伐,存量项目要达到基准水平并不断向标杆水平迈进,新上项目原则上要达到标杆水平以上。”早在1月18日召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份新闻发布会就透露过文件信息。
“文件对有效提升煤炭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煤炭消费量、降低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水平、推动煤炭消费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吴立新评价说,文件有利于引导重点用煤行业和企业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利用水平,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带动全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的有效提升。
“文件提出,对新建煤炭利用项目应对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时希杰认为,这不仅是煤炭先进产能的必然要求,也是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时希杰表示,文件明确的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都将随行业发展和标准制修订情况进行补充完善和动态调整,不仅新建项目要建成标杆水平,其他相关企业也应该积极向标杆水平迈进,不要停留在“舒适区”。
“从实践角度,文件对新建和存量项目分类提出要求,有利于引领带动煤炭清洁利用高标准发展,促进存量项目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改造升级。”吴立新表示,这也有利于引领带动煤炭清洁利用标准的逐步提升,有利于技术突破加速实现。
“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国情,要求我们必须客观清醒地对待煤炭问题,科学、合理、有序地推进涉煤行业节能降碳工作。”时希杰表示,始终坚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大方向,扎实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这篇大文章,才能在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础上,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解读之一
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为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明确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的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充分发挥能效引领作用,推动煤炭洗选、燃煤发电、燃煤锅炉供热、煤炭转化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污降碳,统筹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这篇大文章。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全局思维,加强统筹谋划,突出重点领域,紧紧围绕“高效”和“清洁”做文章,科学确定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的标杆水平、基准水平,加强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及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合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一、明确工作重点领域
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需要聚焦重点领域,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环节。从煤炭加工利用全过程看,煤炭洗选是基础性环节,代表了煤炭加工的发展方向;从煤炭消费的主要领域看,燃煤发电、燃煤锅炉供热、煤炭转化三大领域的煤炭消费量占煤炭消费总量的85%以上。《通知》明确围绕煤炭洗选、燃煤发电、燃煤锅炉供热、煤炭转化(煤制合成氨、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重点领域,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二、科学确定指标水平
为有效激发相关企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内生动力,必须合理确定指标,充分发挥导向作用。《通知》参考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中的准入值或限定值,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明确的指标值,提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基准水平指标;对标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以及国家、地方现行政策、标准中先进能效指标值和最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提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标杆水平指标。
三、逐步完善评价体系
为充分发挥能效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引领和约束作用,需要根据行业发展现状、企业技术水平、未来发展趋势等,建立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机制,不断完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评价指标体系。《通知》强调将结合相关标准制修订情况,补充完善和动态调整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适时建立包括能耗、物耗、水耗、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等在内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四、严格实施项目管理
为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需要根据项目情况分类分批实施管理。对于新建项目,《通知》要求对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标杆水平建设实施,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于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引导企业有序开展改造,加快推动企业减污降碳;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地明确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限内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成的项目将进行淘汰。
五、强化配套政策支持
为确保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升级工作顺利推进,需要充分发挥财税金融等政策的支持作用。《通知》提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向开展标杆水平改造的企业重点倾斜,支持具备核心竞争力的现代综合能源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绿色金融支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激发企业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的内生动力。
《通知》的发布实施,从产业发展实际出发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学有序组织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将有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国家节能中心 时希杰、祁飞)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解读之二
科学确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
立足我国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夯实“能源饭碗端在自己手里”,发挥煤炭支撑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能源安全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实现能源低碳发展的根本,对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潜力巨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设定了重点领域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对于有效提升煤炭的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水平,推动煤炭消费转型升级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聚焦重点领域,扎实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提高煤炭洗选加工水平,精准适配符合用户需求、品质稳定的优质煤炭产品,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燃煤发电、燃煤锅炉供热、煤炭转化占煤炭利用量的85%以上,代表了煤炭利用的重点方向。因此,《通知》将煤炭洗选,燃煤发电,燃煤锅炉供热,煤制合成氨、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煤炭转化,确定为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重点领域,有利于引导重点用煤行业和企业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利用水平,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带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的有效提升。
二、合理设置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规范行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根据煤炭利用方向的产品性质、工艺特点、污染物排放特性,基于国家相关标准,结合不同行业发展实际、发展预期,科学划定各行业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对于规范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实施减污降碳改造提供了指导和重要依据。
《通知》按国家相关标准的准入值或限定值,设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能效的基准水平;参考国家相关标准的先进能效指标以及重点领域运行实际情况,对标杆水平进行设定。对于燃煤发电能耗,在参考国家相关标准、机组运行情况和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分别对新建机组和现有机组,对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提出不同要求。
对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通知》既考虑了现行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又考虑了无组织排放标准,同时参考煤炭利用技术水平以及政策要求,提出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其中,对燃煤锅炉供热大气污染物排放,在参考国家标准的基准上,还充分考虑了地方超低排放要求的实际情况,设定了标杆水平。
三、分类引导,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整体提升
《通知》对新建和存量项目分类提出要求, 确保精准施策、有保有压,充分发挥引领和约束作用。对新建煤炭利用项目,对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引领带动清洁利用高标准发展。对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引导企业有序开展煤炭清洁利用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要求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计划,推动存量项目达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通知》为科学、有序、分类推进减污降碳工作提供了关键参考指标,既推动完善新建项目审批和建设相关要求,又促进存量项目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改造升级,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引导形成主动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的正向循环。
四、政策标准协同,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转型升级提供保障
为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和标准的协同作用,《通知》提出多项配套支持政策,包括整合已有政策工具,落实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企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升级。向实施标杆水平改造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倾斜,对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支持和服务,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市场调节和督促落实力度。这政策措施的提出,有利于发挥政策合力作用,助力推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
(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吴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