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派出6个工作组,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等14个重点省份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
5月初,应急管理部部署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作为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措施和国务院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的延伸措施,进一步深化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消地协作”机制,首次采用企业自查和市级交叉检查方式进行。目前,各地区已完成企业自查和市级交叉检查。本次部级督导核查重点督导企业自查自改质量和市级交叉检查工作质量,同时推动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等年度重点工作加快落实。
督导核查采用量化评分方式,对督导省份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验,推动各地区进一步压实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查深查透。督促深刻吸取河北沧州“5·31”火灾等事故教训,认真研判应对大宗化工产品价格上涨和极端天气等新情况新问题带来的安全风险。强化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将督促有关地区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整改闭环,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督导核查工作中将对典型问题进行宣传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