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五大焦化升级项目总投资超百亿元,炭化室高度6.25-7米焦炉、干熄焦装置与氢能联产并举,环保投入占比超10%,实现"上大关小"绿色转型。焦炉煤气变废为宝,合成氨、甲醇、LNG联产体系成型,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确保环境零负担。
项目一: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工程
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的134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项目,坐落于忻州经济开发区的煤化工循环经济园内。该项目不仅响应了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忻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战略,更通过产能置换,实现了“上大关小”的焦化产业升级。核心设施包括2×65孔JNDX3-6.25型捣固焦炉,并配备了1×200t/h干熄焦装置(与另一项目共用)以及1×30MW汽轮发电机组。净化后的焦炉煤气,部分将回用于焦炉,剩余部分则与另一项目的剩余焦炉煤气一同,送往20万吨/年甲醇、6万吨/年合成氨及3000立方米/小时氢能装置进行进一步利用。此项目总投资高达3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7亿元,展现了企业在环保方面的坚定决心与投入。
该项目的备案、确认及审查意见均已齐全,且经过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的评估,确认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二:焦炉气制合成氨甲醇联产LNG项目
山西金岩富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焦炉气制合成氨甲醇联产LNG项目,位于吕梁市孝义经济开发区的梧桐煤化工循环经济园区。该项目充分利用现有507万吨/年焦化项目的剩余焦炉煤气为原料,生产20万吨/年合成氨、24万吨/年LNG以及18万吨/年甲醇产品。项目分两个系列进行,I系列主要建设2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和12万吨/年LNG装置,而II系列则主要建设18万吨/年甲醇装置和12万吨/年LNG装置。同时,还包括焦炉气压缩、TSA净化等主体工程以及配套的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该项目总投资约20.6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110万元,体现了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环保的高度重视。
此外,该项目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孝义市及孝义经济开发区的总体规划,以及相关的环境影响审查意见。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已批准孝义市相关整改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并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相关通知精神,对《山西金岩富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焦炉气制合成氨甲醇联产LNG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在结合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的评估报告及结论后,我们认定:在全面实施《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落实孝义市人民政府的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后,该项目的实施将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原则上同意《报告书》中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三:137万吨/年炭化室高度7米顶装焦炉
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的137万吨/年炭化室高度7米顶装焦炉及配套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建设项目,坐落于忻州经济开发区煤化工循环经济园。该项目积极响应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通过产能置换“上大关小”焦化及焦化延伸高效综合利用,以实现绿色转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座59孔JNX3-70-1D型炭化室高度7米多段单热式顶装焦炉,并配备干熄焦装置和汽轮发电机组。净化后的焦炉煤气部分回用于焦炉,剩余部分则送往甲醇、合成氨及氢能装置。总投资高达2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亿元。
2021年7月,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并同意按照137万吨/年规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忻州市忻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也出具文件同意项目备案调整。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的评估报告及结论,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后,项目实施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我厅因此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四:100万吨/年焦化转型升级技改项目
忻州市鑫宇煤炭气化有限公司的100万吨/年焦化转型升级技改项目,位于岢岚经济技术开发区胡家滩新型产业园内。该项目同样属于“上大关小”置换建设的焦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高6.25米捣固焦炉,并配备干熄焦装置和汽轮发电机组。净化后的焦炉煤气将送往山西道生鑫宇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焦炉煤气制LNG项目。总投资为14.3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15亿元。
该项目的备案、产能置换确认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均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的评估报告及结论,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后,项目实施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我厅因此同样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五: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的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吕梁市交城经济开发区。因焦炉煤气利用途径变化,该项目新建了15万吨/年合成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焦炉煤气预压缩、变温吸附、氨合成等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27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并已获得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的评估报告确认。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后,项目实施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我厅因此也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