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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死亡!一煤焦油加氢企业事故调查
作者:化小北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714次 更新时间:2025-03-19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昆明寻甸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12·12”较大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2月12日,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回收精制车间 12 万吨/年宽馏分煤焦油加氢装置一级反应器(以下简称加氢一级反应器)在检修期间,发生一起氮气窒息事故,造成 3 人死亡。

云南先锋化工采用云南煤化集团自主创新的8台(五用三备)YM碎煤熔渣气化炉,固定床绝热反应器一步法甲醇转化制汽油工艺,年产50万吨甲醇,8.55万吨液化天然气,18.625万吨汽油,其他液体产品15.763万吨。2014年投入试生产。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恶臭异味,2016年停产整改。经过两年多整改,2019年12月14日气化炉投料,并于当日产出粗甲醇。合成油装置整改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22年4月合成油开车。

事故直接原因

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先锋化工加氢一级反应器催化剂更换作业期间,反应器处于连续通入氮气进行正压保护状态,在发现加氢一级反应器结构篮(分布器)回装存在缺陷的情况下,先锋化工车间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违反《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 4.1 条[5]、第 4.3 条[6]、第 4.4 条[7]、第4.6 条[8]、第 6.6 条[9]、《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 6 项 第 6.1 条和《中科信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方案》第 11 项 第 10 条等规定,在未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未开展作业危害分析、未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的情况下,车间现场管理人员违规组织中科信达作业人员对加氢一级反应器内结构篮(分布器)回装存在的缺陷进行修补作业,在准备作业过程中,1 人不慎吸入高浓度氮气,瞬间失去意识,从加氢一级反应器进料口(内径600mm)向反应器坠落,另外 2 人在未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情况下盲目施救,均因吸入高浓度氮气缺氧窒息晕倒在反应器内,导致事故扩大。
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9月24日,注册地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金所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罗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