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获悉,来自江苏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崔根良向大会提交了题为《推动高科技精细化工产业的持续发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为推动高科技精细化工产业的科学管理和持续发展,崔根良代表在上述《建议》中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国家要重视高科技精细化工产业的发展,加大支持力度。
精细化工是现代高科技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今世界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全球精细化工行业市场化程度高、竞争非常激烈。虽然国家“863”计划、国家“火炬”计划等项目对精细化工行业给予了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精细化工行业目前整体技术水平仍然偏低,精细化工行业的核心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高性能、功能化和高附加值精细化学品严重依赖进口,不仅制约了精细化工及整个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大大制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崛起与发展,也影响我国在高科技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建议从国家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对精细化工行业的产业规划,加大对精细化工产业的战略性支持,推动精细化工产业从技术研发、设备升级、环保扶持等方面走上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是树立整改与发展并重的理念,纠正以关停为目标的简单做法。
环保治理是个系统性工程、长远之计,是中国发展中的问题,必须通过发展来解决,决非一朝一夕之事。环境整治不能搞一刀切,要给相关企业留出必要的政策适应调整期,既要治表更要治本,要系统化、循序渐进推进,确保环境监管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过去几十年间,我国一向重发展轻治理,环境问题已耽搁几十年,不少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发展,留下的后遗症积重难返,期望短时期解决不太现实。环境整治既要满足民生需要也要兼顾持续发展,必须统筹好停业失业与发展就业,与行业产业生态建设的关系。
三是分类施策,明确排放标准,实施限期整改。
精细化工产品种类数量众多(全世界有10万多种,我国现有3万多种),中小化工企业对各类精细化学品环保整改要求及排放标准等规范细节不了解,一出问题就要让他们关停,整改的机会都没有。事实上他们愿意配合政府环保部门去整改,他们内心也想整改,但缺乏环保部门的引导指导,对如何整改能达标更是知之甚少。环保部门应对各类中小化工企业进一步明确排放标准,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对有污染的首先让他们限期整改,帮助他们通过整改实现排放达标,整改方可生产,整改不合格的不予生产,严重违法的依法关停。建议:特别在化工产业园内的化工企业以整改为主,化工园外企业,以搬迁调整为主,低端粗放、没有资金技术力量整改的企业,只能强制关闭。
四是加强对环保治理的规范指导。
环保治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针对环保治理过程缺少必要的咨询与指导,迫切需要建立相关的专业咨询指导机构,帮助中小化工企业进行综合业务培训,制定环保整治的整体指导方案,及时解答各类中小企业提出的各类环保问题,通过社会专业机构的广泛参与,推动中国环保治理体系的变革与发展,整体提升行业的排放合格率,最终达到环保要求,实现高科技精细化化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