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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节能降碳改造行动计划
作者:化小北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873次 更新时间:2022-07-25

 近日,浙江省经信厅发布了《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计划》提出,经过3年努力,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6000项以上,其中省级重点项目300项以上;推动全省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碳排放、水耗分别下降10%12.5%10%以上;2023年石化、化工等行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基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100%,为有效推动2025年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50%打下坚实基础。

针对重点领域,《计划》提出两条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路径。一是开展工艺装备节能改造。如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园区和企业,对标国家能效标杆水平,实施一批产品、生产线、车间、工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全面提高工艺装备、产品技术、环保能效等绿色发展水平。二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实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冶炼渣、尾矿、工业边角料、废催化剂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支持已取得固废综合利用资质的水泥、火电等工业窑炉及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装置协同处置固体废物。

《计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包括:实施重点行业升级行动。首先要推进重点领域能效对标。严格落实能效标准引领行动要求,聚焦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等五大行业重点领域,制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企业清单、项目清单、能效清单,明确改造时间、措施、内容、期限和预期目标,推动企业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实施改造。

其次,推进重点行业改造提升。出台高耗能行业企业能效措施指南。石化行业,调整和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推动石化化工原料轻质化,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石油炼化副产物高效利用。化工行业推动集中搬迁入园、削减煤化工产品,发展高端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

再次,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化工、煤电建筑废渣、飞灰、废盐、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进园区、企业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力争到2024年,培育省级标杆型节水企业300家、水效“领跑者”9家、节水标杆园区10;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下降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