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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答复政协提案:大力推进煤炭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
作者:化小北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845次 更新时间:2023-09-13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720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国煤炭能源低碳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禀赋特征,决定了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不会改变,煤炭在能源安全中将持续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安全和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煤炭行业要立足国情、兜住底线,大力推动煤炭绿色智能生产和清洁高效利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能源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一、关于统筹能源安全推进煤炭低碳发展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能源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实施了“十四五”能源规划,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进行了系统部署,提出我国现代能源体系建设要坚持立足国内,完善产供储销体系,不断增强风险应对能力,加强煤炭安全托底保障,同时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促进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加快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当前,“十四五”能源规划正在深入有效实施,推动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持续加快,新型能源体系的绿色底色基本形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逐步完善,国内能源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统筹好能源安全保障和煤炭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进煤炭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加强煤炭高质量供给提升“精耕细作”水平

“十三五”以来,煤炭先进优质产能加快释放,一大批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安全生产在高水平上持续好转,产供储销体系加快完善,智能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供给能力和供给弹性显著增强,煤炭在能源安全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更加坚实。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煤炭供给体系质量建设,多措并举提升煤炭清洁绿色智能开发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国家能源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了示范煤矿管理、专家库、建设指南、验收办法等制度文件,发布了智能化规划、矿井设计、作业规程、信息系统等一系列标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修订实施《煤矿安全规程》,积极推广煤矿自动化、智能化开采,统筹制定相关安全生产大数据标准和融合共享规范,加快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智能化建设。二是有序分类推进煤矿关闭退出。坚持“先立后破”的原则,按照严格执法关闭一批、产能置换退出一批、升级改造提升一批的要求,对30万吨/年以下煤矿进行分类处置,进一步优化煤炭生产结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约束,统筹煤矿关闭退出与煤炭稳定供应,有序淘汰一批生产效率低、技术装备水平低、安全保障程度低、资源枯竭的落后产能煤矿。三是加快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鼓励煤炭企业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大力实施煤炭技术装备补短板科技攻关。依托国内大市场优势,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和推广应用,并结合示范工程,加快推广煤炭智能开发成熟技术商业化运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政策协调,在落实好当前支持政策的基础上,适时研究出台新的制度供给,持续推动煤炭先进生产力变革,夯实高质量煤炭供应基础。

三、关于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对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国务院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要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国家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强化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努力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制度写入《煤炭法》修订草案,大力推进多种方式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矿区总体规划引导约束,提高办矿绿色环保门槛,要求所有新建煤矿配套建设选煤厂,更新改造一批落实洗选设施。切实加强煤炭质量源头管理,持续推动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产供储销用全过程煤质标准。联合多部门出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引导企业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升级步伐,促进消费转型升级。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政策标准引导,加大技术研发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制约我国煤炭利用的关键瓶颈问题,为推进煤炭绿色低碳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支撑。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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