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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改气反转定局!最高能源会:首提宜煤则煤,天然气发展何往
作者:CCIIN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1325次 更新时间:2019-10-15

        10月11日,中国最高规格能源会议-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审议通过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部署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

        能源委员会作为中国能源决策最高机构,每年度的会议代表着政府的能源政策与能源发展的未来导向。

        官方宣发的报道虽然仅有一千余字,煤、油气、可再生能源等似乎能源的方方面面都提到了,但仔细读,似乎能读出一点与以往不一样的能源政策导向的意味。

        领导的讲话与报道都是经过仔细推敲,没有一句废话,每个字都值得好好斟酌玩味。重提以煤为主,首次正式提出采暖宜煤则煤。

        根据官方报道内容,在总体讲了我国目前的能源成就和能源地位之后,最先还是讲到我国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和煤炭的发展。

        “根据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科学规划煤炭开发布局,加快输煤输电大通道建设,推动煤炭安全绿色开采和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有效开发利用煤层气。”

        开篇明义,听话听音。

         最先提到煤炭的发展,应该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也是政府能源政策务实求真的体现。在小学课本中,人人都读过中国是个富煤缺油少气的大国,如果按照人均计算的话,煤油气基本都是世界贫困线以下。

        找了下数据。2018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59%,石油占18%,天然气占9%,核能、水力、可再生等其他能源品质共占14%。

        对于煤炭的定位,很明确,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有什么禀赋决定做多少事情,煤炭的利用要从粗放型开采过渡到科学规划开发和布局。

        对于煤炭的利用,提了两个方向。

        政策影响最大的其实是第一个方向,简单来说就是要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发展,配套加快输煤输电大通道建设。

        曾经以前的推送提过多次,以中国的资源禀赋,气电不可能会有大发展,在核电技术尚未取得突破之前,近几十年里中国仍然会以煤电为主。

        那些声称可再生能源在短时间内能够成为主要能源的基本都是大忽悠。

        任何事情只讲好处不讲风险与困难的,就如同街上忽悠大爷大妈买理财的P2P机构,从来只提高收益从来不提高风险。

        煤层气的开采利用是第二个方向,这个是为了与后面提的提升油气保障能力匹配,这里先不提。重提以煤为主的方向,那之前轰轰烈烈的煤改气政策自然也需要调整。在报道的最后一段,重点提到的能源关系民生能源,民生问题永远是政府关心的头等问题。

        虽然民生问题政府非常关注,但这段关于民生采暖问题的内容在能源领域却好像很少有人关注和解读。

        其实,这段内容才是能源政策导向变化最大的部分。

        “能源关系民生冷暖。北方取暖季节即将到来,要切实抓好保暖保供工作,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做实做细天然气产储运销统筹协调,多渠道保障气源供应。对今年北方重点地区新增的“煤改气”用户,要落实好气源安排,坚持以气定改。突出做好东北三省供暖用煤保障。多措并举,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这段围绕北方保暖保供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看似好像还是在围绕煤改气,其实非也。

        首先,提到北方取暖,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而且还强调了要做好东北三省用煤保障。

        这是中央政府首次正式明确提出宜煤则煤,而从实际出发这几个字其实也能听出政府对以前激进推进煤改气的反思与总结。

        前文《政策大反转,主推清洁煤供暖!发改委发布意见解决煤改气烂摊子》提到过,2019年7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征求《关于解决“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意见的函。

        该函件主要是针对“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典型共性问题提出解决应对办法。

        在这个征求意见的通知里,首次提出了北方采暖宜煤则煤的概念。

        不同于以往在一刀切煤改气之后提出的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原则,此次发改委意见突然政策来了个180度大调整,开始提出重点发展清洁煤供暖和生物质能供暖,这一政策的重大转变一方面应该是迫于目前在煤改气煤改电过程中引发的气荒、安全事故、补贴难到位、居民用不起等各种问题压力,另一方面也可能是迫于煤改气后中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急剧上升引起的能源安全顾虑,当然最重要也是从民众实际采暖需求出发,体现以民生为重的政策出发点。

        能源局7月份的这个征求意见通知在当时引起社会极大的关注与反响,但其实已经3个月过去,这份通知的正式稿却一直没有发布。

        这其中的原因不得而知,但很明显,这个通知一旦正式发布将会直接影响这几年身处煤改气旋涡中的各类资本、企业,当然也会影响北方千千万万的农村农民,不过对农民而言肯定是正向的影响。

        这一次,在中国最高能源决策会上,首次正式提出从实际出发宜煤则煤,算是对于7月份能源局意见函的呼应与肯定。

        这也相当于官方宣布,煤改气政策正式转向。前几年各级政府层层加码层层施压的煤改气运动终于基本宣告终结。

        大老板都发话落锤了,能源局应该也没啥顾虑了,接下来坐等正式发文。

        重提以煤为主,天然气发展何往?

        在讲完煤炭发展之后,油气领域肯定也不会遗漏,不过这其中的表述与字眼同样值得深究。说实话,仔细读完关于油气领域的表述,天然气行业估计会有喜有忧。

        “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促进增储上产,提高油气自给能力。”

        “深入推进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放宽油气勘探开发和油气管网、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储气调峰设施投资建设以及配售电业务市场准入,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这两段在讲啥,说白了,主要就在讲提升油气领域尤其是天然气领域的保障能力。

        首先是加大开采力度,减少对外依存度,这方面不多说,今年中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可能会达到甚至超过50%,虽然对外依存度高并不代表能源就一定不安全,但依存度高,能源安全系数肯定是降低的。

        其次是放宽油气勘探开发和油气管网、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储气调峰设施投资建设的市场准入,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为什么在最高级别的能源会上单独强调放宽市场准入,鼓励资本参与?

        当然是中央政府看到了现在国内油气领域尤其是天然气领域,还是基本以三桶油为主,其他社会资本难以参与的现状。

        以接收站为例,这两年在接连气荒的背景下,政府相较以前已经逐步放开市场准入也在加快和简化手续审批,但依然能够看到广东某规模不大的接收站项目经历波折五六年才正式投运,这还是在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广东省。

        现在,最高会议已经放话,接下来,希望各级政府机关真的能加快审批和办理。

        默默嘀咕一句,所谓接收站储气库的投资也就这两年还有人抢着投资,等再过两年接收站过剩,相关审批部门可能就要门前车马稀咯。

        忧的是啥呢?两个方面。

        一方面,全文未提到天然气的发展与利用,另一方面,重提以煤为主,煤改气也转向了,煤炭清洁利用上去了,天然气利用肯定下来了咯。

        前文多次提过,今年开始天然气消费增速下滑是必然趋势,2018年天然气表观消费增速18.1%,今年预计10%-11%,在政策转向的背景下,到明年估肯定是个位数。

        政策变了,人心散了,市场乱了,天然气行业怎么办?

        所谓的提升保障能力其实不用太担心,最重要的还是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改革,核心还是要真真切切的做好天然气价格机制的理顺。

        多的也不扯了,想到价格里的弯弯绕绕就累。

        国家能源委员会:最高规格的能源机构。

        最后,八卦一下这个最高规格的能源机构。

        1980年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但两年后即被撤销。

        1988年组建能源部,1993年撤销,自此十多年间再没有一个统一的能源管理部门。

        2005年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业内对成立“能源部”的呼声颇高,但受各种因素制约,这个呼声并未成为现实。

        2008年8月,国家能源局正式挂牌运行。国家能源办的职责划归到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局。

        不过成立后的国家能源局,被业内评价为“力不从心,表现平平”。在国家能源局相关官员看来,由于任务和权限的不对等,造成了国家能源局的尴尬局面。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相关专家表示,实际上,国家能源局成立近两年来,其在能源体制改革等关键领域中扮演的角色,与原来的发改委能源局相比并没有太大变化。“在价格改革、体制改革等一些关键领域内,不是能源局不想做,而是面临的掣肘依然较多。”

        作为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后续,经过近两年时间的筹备后,2010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国办发〔2010〕12号),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3号)精神,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国家能源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总理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