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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信息网
快讯:
煤制天然气项目
世界最大单体煤制气项目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解除
作者:CCIIN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1295次 更新时间:2020-02-12

关于解除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按照《关于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新环发〔2017〕113号)要求,结合你单位向我厅提交的《关于解除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申请》相关依据及结论,我厅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对该企业挂牌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你辖区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挂牌督办整改任务,企业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基本达到督办要求。

        经我厅厅务会研究决定,同意解除对该企业突出环境问题的挂牌督办。

        在解除挂牌督办后,请你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各个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督促企业落实以下工作:

        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热电2#锅炉湿电除尘后烟道CEMS系统及6套雨水排放口CEMS系统的验收工作,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中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便函〔2019〕84号)要求,加快推进煤粉锅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增容改造。

        按照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规定,加强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开展VOCS的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将对上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20年01月22日


        据悉,2017年06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了《关于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新环发〔2017〕113号,通知指出,该项目在14项环保工程尚未建成的情况下,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定,于2017年3月6日,擅自投料开工生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决定对伊犁新天煤化工公司实施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照环保部《关于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6〕162号)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规定,发现你公司存在严重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自治区环保厅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对你公司实施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挂牌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如下:

        一、挂牌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

        你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在煤气净化工段废气蓄热式热氧化处理设施、浓盐水分类盐结晶装置、废水暂存池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密闭收集生物除臭+光催化氧化装置、热电厂锅炉烟气超声波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罐区和装卸系统油气回收设施、21万立方米刚性废水暂存池、1.5万立方米浓盐水暂存池、生化污泥干化装置、危险废物填埋场、冷冻站事故氨烧氨火炬、厂区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废水废气)、地下水监测设施(监测井)、铁厂沟社区二氧化碳在线监测设施、酸性气备用硫回收装置等14项环保工程尚未建成的情况下,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定,于2017年3月6日,擅自投料开工生产。

        二、整改要求

        责成你公司做好以下整改工作:

        在2017年6月15日前制定《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亿m3煤制天然气项目14项尚未建成的环保工程整改方案》,并上报我厅。方案中应对14项尚未建成环保工程的建成、投运时间进行一一细化,加快应配套的环保工程建设进度。

        按照项目环评批复的要求,2017年6月15日前在废水、废气排放口完成在线设施安装及验收工作。

        自2017年6月15日起,每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伊犁州环保局,伊犁州环保局对上报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我厅督查办公室并抄送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三、整改时限

        按照《自治区环保厅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对你单位挂牌督办时限为一年(2017年5月20日-2018年5月19日),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时限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改正我厅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你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伊犁州环保局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跟踪督办,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对上述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及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项 目 概 况

工程名称: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

工程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伊宁市西北约18km、巴彦岱镇西北10km

建设内容: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200.4ha,本项目是以煤为原料,经备煤、气化、变换冷却、低温甲醇洗、硫回收及甲烷化等生产工艺生产天然气。产品管输至西气东输二期工程。项目生产用煤选自伊宁矿区伊北4号矿,总用煤量约638万吨。

工程内容: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3×50MW发电机组配4×480t/h高温高压煤粉炉、配套厂外工程包括输水管道、输煤廊道、输气管道(厂区至西气东输伊宁首站)、灰渣场、蒸发塘。工程组成中环保设施有废水、废气和废渣的处理系统,包括硫回收、煤气水分离、氨回收、酚回收、污水处理系统、含盐污水处理、浓盐水多效蒸发结晶、危险废物填埋场、蒸发塘、灰渣场、自备热电站配套高效布袋除尘器、氨法脱硫装置、低氮燃烧器+SCR脱硝。

设计分工: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为总体设计院,主要负责净化、全厂公用工程;赛鼎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气化及变换部分;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水处理部分;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甲烷化部分。

总投资:人民币135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