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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淘汰 4.3m 焦炉
作者:化小北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2216次 更新时间:2020-12-17
      《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煤焦化智库】微信公众号对全文涉及焦化内容划重点如下:
      推进区域焦化产业重组升级。按照“升级存量、做优增量、严控总量”和"以焦为基、以化为主、以化领焦”的整体思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控制焦化新增产能,总体规模控制在“十三五”水平,确需新建的焦化项目,产能指标在区域内实行等量置换。用三年时间(2021年-2023年)全面淘汰炭化室高度 4.3m 的焦炉。新(改扩)建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要达到6.25m及以上,一次性建设规模焦化产能达到300万吨及以上。新建项目必须同步配套下游化产链条、余热余气回收利用项目,促进两化融合,以化产水平的进步推动焦化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党委和政府;监管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和改革委;完成时限:立行立改)新建焦化项目必须配套干熄焦装备,并执行钢铁企业中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超低排放要求。现有炭化室高度5.5m的焦炉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干熄焦和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区域内焦化废水必须全收集、全处理、全回用。(责任单位: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党委和政府;监管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