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河南能源”)是经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一家特大型能源化工集团。产业主要涉及能源、化工新材料、现代物贸、金融服务、智能制造等。下属55对生产矿井、33家化工企业,主要分布于河南省内15个省辖市,以及新疆、贵州、内蒙古、陕西、青海等省(区)和澳大利亚。拥有大有能源、九天化工2家上市公司和濮阳绿宇新材料1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煤炭产能8000多万吨,品种以无烟高炉喷吹煤、炼焦精煤为主。化工产能近1000万吨,产品主要涉及甲醇、乙二醇、醋酸、二甲醚、化工新材料碳纤维、聚甲醛、BDO(1,4-丁二醇)、PET、PBT等18个种类。位居2020年世界企业500强486位、中国企业500强122位、河南企业100强第1位,2021年中国煤炭企业50强第10位、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第20位。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简称“研究总院”)是河南能源全资子公司,是河南能源专职研发机构,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资本金5亿元,注册地在郑州市金水区科教园区,现有专职研发人员4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河南省优秀专家1人、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1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博士14人、硕士24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7人。现拥有多个研发平台,其中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研发基地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煤炭协会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个。
研究总院将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创建化工产业“一院四中心”科技创新平台,着力延揽一批高层次、创新型、引领型人才、广泛汇聚各方智慧,着力推动一批高质量人才项目和科技项目落地。
招聘岗位
根据河南能源战略发展需要和研究总院科研建设需求,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生30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勤奋踏实,吃苦耐劳,为人正派,责任心强,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认可河南能源企业文化,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要求;
3、热爱科研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有相关实际工作和科研经验者优先;
4、全国统招全日制毕业,应往届均可,35周岁及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相关待遇
1、基本薪酬:博士研究生30+万元;具体薪酬可根据科研能力和成果实行"一人一议”的协议薪酬。
2、科研项目:实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和项目收益分红等激励形式。
3、福利补贴:五险一金、住房补贴、餐饮补贴、过节福利、绩效奖金、定期体检等。
4、"智汇郑州"人才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即可享受"智汇郑州"人才政策,享受每月1000-1500元生活补贴及5-1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郑州市人才房政策,具体以政府最终发布为准。
5、其他事宜面谈。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在线报名、简历筛选、两轮面试、确定意向、体检、公示、录用签约等程序进行。
一)在线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河南能源官网(https://www.hnecgc.com.cn/)“关于我们”→“信息公开”,查看招聘启事并下载《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研究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 ,报名表及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2323461257@qq.com。
3.报名资料:
(1)简历和招聘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有关职称证书;
(3)论文、专利、专著目录及代表性论著。
(4)硕士、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如博士后,提供博士后工作报告摘要)、获奖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其他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
(5)请应聘者将以上PDF电子版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并发送邮箱。所有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二)简历筛选
报名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简历筛选,择优通过。筛选通过的,将电话通知面试。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招聘进行全过程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两轮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后,先进行职业性格测评,通过职业性格测评者,再进行两轮现场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获奖证书、业绩成果证明等原件参加面试。如因疫情原因不能举行现场面试,面试方式另行研究后确定。
四)确定意向
结合面试情况,确定拟招聘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个人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根据意向情况,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到郑州市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员工录用体检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河南能源官网( https://www.hnecg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研究总院发送录用通知书。
七)录用
录用人员到研究总院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2、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3、不服从企业合理安排分配的;
4、不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不按时报到的;
5、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作为选拔对象其他情形的。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耀 0371-69337295
王 峰 0371-69337155
邮 箱:2323461257@qq.com
地 址:河南郑州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6号国龙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