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国煤化工产业十大新闻【TOP10】评选活动是由煤化客(煤化工领域纵深服务生态平台)发起,艾坦姆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独家冠名,煤化工领域从业者均可参与的大型公益性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活动评审团由行业专家、企业领导、媒体记者以及网上投票四维合一最终确定,经过半个月的认真和专业的评选,现将最终结果在煤化客微信公众平台(ID:meihuake2016)正式发布!感谢各位行业专家、领导、媒体朋友以及业界同仁的关注和支持!
【TOP01】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国家能源集团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
2021年9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国家能源集团榆林化工有限公司,了解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规划建设运行情况。在中心控制室,习近平观看项目产品展示,对企业坚持创新发展,坚持安全、稳定、清洁运行的做法表示肯定。随后,习近平到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现场察看,询问煤化工深度发展有关情况,同企业职工代表亲切交流。他强调,榆林是国家重要能源基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要按照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立足国情、控制总量、兜住底线,有序减量替代,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煤化工产业潜力巨大、大有前途,要提高煤炭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效能,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把加强科技创新作为最紧迫任务,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
【TOP02】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要求,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要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要科学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防止简单层层分解。要确保能源供应,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带头保供稳价。要深入推动能源革命,加快建设能源强国。
【TOP03】
生态环境部: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评体系
5月3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将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多处提及碳排放相关内容,如规定新建、改建、扩建这类项目须满足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碳排放影响评价将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等。
《意见》指出,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煤电能源基地、现代煤化工示范区、石化产业基地等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适时优化调整规划。
《意见》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意见》强调,要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在环评工作中,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探索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
同时,地方政府落实“两高”项目生态环境防控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将依法实施区域限批,纳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TOP04】
“4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成套技术创新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2021年11月3日上午,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举行。由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20余家单位协同攻关完成的“4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成套技术创新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被授予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这也是宁夏牵头完成的项目首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该项目攻克了大型煤间接液化“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了从千吨级中试到400万吨的工程放大,在煤间接液化基础理论、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及材料、工程放大及系统集成技术、节能节水等方面取得了一大批重要创新成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煤间接液化成套技术,建成了全球单体规模最大的4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项目,实现 “安全稳定清洁”运行,整体技术水平居于世界领先地位。项目共取得发明专利162件,中国专利金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14项,制定国家标准7项。
多年来,在宁夏自治区科技厅的稳定支持下,国家能源今天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宁夏煤基合成树脂高值化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围绕企业和煤化工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利用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先后与清华大学、中科院化学所等国内高校院所开展了一系列关键技术攻关和重点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建设,解决了煤制油产品结构单一、产品同质化、油品加工技术趋众化等一系列产业技术瓶颈问题,并吸引集聚了一批区外高层次人才来宁工作,实现了高校院所企业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有力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TOP05】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
2021年9月16日,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号,简称《方案》)。《方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节能降耗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性文件,对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约束性指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对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照能效水平、环保要求、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等要求加强窗口指导;对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下的“两高”项目,各地区根据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各地区要严把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准入关,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
到2025年,能耗双控制度更加健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到2030年,能耗双控制度进一步完善,能耗强度继续大幅下降,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能源结构更加优化。到2035年,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有力支撑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目标实现。
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等情况,对超额完成激励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地区,超出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不纳入该地区年度和五年规划当期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
引导居民形成节约用能的生活方式,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减少能源浪费。严禁打着居民用电的旗号从事“两高”项目和过剩产能生产经营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推进能耗双控工作,对本地区用能预算管理方案实施动态调整。
未达到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在节能审查等环节对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新上高耗能项目须实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深化节能审查制度改革,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节能管理服务,实行闭环管理。
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的地区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的地区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对进度严重滞后、工作不力的地区,有关方面按规定对其相关负责人实行问责处理。
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政策措施,对节能给予多元化支持。加强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鼓励开展节能技术改造。
【TOP06】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揭牌成立!万亿巨无霸诞生!总资产规模居全球第一!
2021年5月10日,酝酿已久的“两化”重组终于尘埃落定,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中化”)正式揭牌成立。一家资产过万亿元、全球员工数量达22万人的中国化工行业领军企业由此扬帆启航。
中国中化董事长、党组书记宁高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把新公司的成立作为中国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两家企业整合发展的升级版,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创建国际化产业链和商业模式的新实践,以及公司更深入改革的新开始。未来,将矢志打造科技驱动的创新型企业和世界一流的综合性化工企业。
“中国中化的组建成立,将有助于打造一家行业领先的综合性化工集团,加速化学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行业转型升级;有助于进一步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形成产业链的有机协同互补,增强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释放企业活力。”宁高宁表示。
“新公司成立以后,资产规模超14000亿元,总资产规模居全球第一。”宁高宁称,新公司营业额1万多亿元,员工约22万人,海外资产占比接近60%。业务范围覆盖生命科学、材料科学、基础化工、环境科学、橡胶轮胎、机械装备、城市运营、产业金融等八大领域,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化工企业,并在生命科学业务中的农化、动物营养和材料科学业务中的氟硅材料、工程塑料、橡胶助剂等细分领域具有领先优势。未来,将打造若干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
【TOP07】
国家发改委印发《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 年)》
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提出了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其中针对石化化工领域专门发布《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提出到 2025 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其中乙烯的单位产品能耗基准水平要达到640千克标准油/吨,标杆水平要达到590千克标准油/吨。
同时,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规定,推动200万吨/年及以下炼油装置、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单台炉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淘汰退出。严禁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制合成氨装置。新建炼油项目实施产能减量置换,新建电石、尿素(合成氨下游产业链之一)项目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推动30万吨/年及以下乙烯、10万吨/年及以下电石装置加快退出,加大闲置产能、僵尸产能处置力度。
【TOP08】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260亿元,南山集团占股51%,山东能源集团占股46.10526%
2021年11月22日,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推进会议暨签约仪式在济南举行。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负责人共同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书坚,副省长凌文,副省长汲斌昌,副省长、烟台市委书记傅明先,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周连华出席会议,并见证签约。
作为目前山东省政府主推的大型石化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简称“裕龙石化”)于2019年6月28日完成注册。该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丁戊橡胶、集成橡胶和ABS等深加工装置。
资料显示,2020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同意将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由储备项目转为规划项目;6月2日,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由山东省发改委核准。2020年9月16日项目环评获得国家生态环境部批复;9月26日,用海环评获得国家生态环境部批复;10月23日,项目用海获国家自然资源部批复。2020年10月24日,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正式开工。
山东省是全国地炼大省,地方炼油产能1.3亿吨/年,占全国地炼总产能的70%,全国炼油产能的17%。但产能分散,多数企业炼化产能在300万吨以下,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在中小地炼企业产能整合转移中将起到重要作用。
2021年12月14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工商注册信息重大事项变更,注册资本由1200000万元增资至3800000万元,股权架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占股51%,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占股46.10526%,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57895%,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31579%(新入股)。
【TOP09】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2021年12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从多个角度支持新能源的发展。
1、简化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对于依法依规已履行行政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针对项目开工建设、并网运行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借鉴“标准地”改革方式,为新能源项目先行完成一些基础性评价、审批等工作,为项目打好前期基础,提高能源项目开工效率。对接入配电网就地消纳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要做好接网服务。
2、电网企业要做好新能源、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微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等项目接入电网及电网互联服务,为相关项目开展接入系统设计提供必要的信息,明确配变可开发容量等信息查询流程及办理时限。
3、推进多能互补一体化和综合能源服务发展。推动建立以风光水火储为核心的能源多品种协同开发促进机制,完善多能互补项目一体化规划、建设和审批流程,统筹多能互补项目与输电通道建设时序。推动微电网内源网荷储打包核准(备案),加快综合能源项目审批建设进度。探索推动“电水气热”一网联办。
4、建立健全能源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支持煤炭、油气等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推动天然气发电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项目落地,促进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煤电、气电与新能源发展更好协同。进一步鼓励并优化能源企业与主要用户签订长期协议,保障能源稳定供应。
【TOP10】
五部委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高耗能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耗能属性主要由产品性质和工艺特点决定,合理有序的项目建设实施,对健全产业体系、稳定市场供给、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为落实《关于强化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做好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经商有关方面,现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标准引领作用
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确定高耗能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参考国家现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确定的准入值和限定值,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发展预期、生产装置整体能效水平等,统筹考虑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保持生产供给平稳、便于企业操作实施等因素,科学划定各行业能效基准水平。重点领域范围和标杆水平、基准水平视行业发展和能耗限额标准制修订情况进行补充完善和动态调整。
二、分类推动项目提效达标
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运行能效,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三、限期分批改造升级和淘汰
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对需开展技术改造的项目,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坚决遏制高耗能项目不合理用能,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升级的项目,限制用能。
四、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整合利用已有政策工具,通过阶梯电价、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环保监督执法等手段,加大节能降碳市场调节和督促落实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节能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快企业改造升级步伐,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
上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方要深刻认识、高度重视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工作的重要性,充分立足本地发展实际,坚持系统观念,尊重市场规律,细化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稳妥有序推动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切实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 态 环 境 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 家 能 源 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