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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关?停?等量减量替换?碳交易?“双碳双控”背景下,碳排放环评来袭!陕西省煤化工项目纳入试点!
作者:化小北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1152次 更新时间:2021-08-03

  2021年7月26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必久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落实,已经及时将相关的任务纳入到督察之中。

  徐必久表示,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下称“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内容,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举措,必须严格落实。如果任由“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后果会很严重,一是直接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二是直接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三是直接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开局之年,一些地方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方面冲动还很强烈,有大上、快上、抢上、乱上的势头,必须坚决遏制。

  2021年7月2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实施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评价管理统筹融合,是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协同增效,实现固定污染源减污降碳源头管控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陕西省煤化工项目正式纳入到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地区。

  2021年5月3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

  2021年4月13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一)围绕“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对全省“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提出了分类处置原则和工作安排,榆林市、韩城市政府和咸阳等6市发展改革委以及延长石油集团、陕煤集团等4个省属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项目处置情况。(二)指出,基于国家“十四五”期间的基本要素约束条件,我省各级各部门应提高认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替代关停过剩产能,同时,对现有产能进行绿色化升级改造。(三)强调,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坚定高质量发展决心,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2021年7月5日,"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临时停工“的消息刷屏朋友圈,各大媒体争相转载,业界震动,关注度空前。

  2021年5月27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印发《关于请提供“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能耗等量减量替换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18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节能审查未批先建,立即停工整改,6月底之前将能耗等量减量替换方案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审查批复,未经批复,不断继续建设。国家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政策的实施是导致该项目临时停工的主要原因之一。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位于榆林榆神工业园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内,项目分两期、四个阶段进行建设,拟于2025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项目一期工程分为两个阶段:一阶段建设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占地面积约440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概算约265亿元,也是目前全球在建最大的煤制乙二醇装置,计划于2021年建成。二阶段建设560万吨/年甲醇、200万吨/年烯烃及深加工工程,拟于2023年底前建设完成。

  项目二期工程分为两个阶段:以煤热解为龙头,其中一阶段为120万吨/年粉煤热解及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工业化示范装置,计划2021年6月机械竣工;二阶段将热解规模放大至1500万吨,并对煤焦油产业链进行延伸,生产芳烃以及芳烯结合的下游产品,拟于2022年开工建设,2025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目前,在全国碳市场启动前期,只有重点排放单位参与交易,即首批2225家发电企业参与交易,其他机构和个人暂时未能参与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在初期只覆盖发电企业,是因为发电企业碳排放规模最大,同时该部门碳排放的管理与监测较为成熟。下一步,在发电行业碳市场健康运行以后,将会加快对相关行业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分行业配额分配方案,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的行业范围,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碳排放重点行业都会受到影响。


  延 伸 阅 读 

  不可低估将双碳工作与能耗双控混为一谈的危害

  来源:先思录    作者:尹   明

  近期看到《双碳行动出问题可能比美国打压都更影响中国发展稳定》一文(下文用“文章”代指),有些感受与想法与大家分享。双碳行动或双碳工作是指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采取的行动或工作。

  文章提出“作为‘双碳’工作的前奏,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成为推进倒逼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主要抓手”,并引用一些地方政府在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如关停企业、关闭景观灯、煤炭去产能等,作为双碳工作存在巨大风险的例证。

  笔者认为,文章对双碳工作和能耗双控之间的定位把握并不准确,将两者混为一谈会严重干扰我国的双碳工作开展。统一认识,去除杂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什么是碳达峰、碳中和?

  碳达峰是指排放到大自然的二氧化碳的总量达到最大值(峰值)。

  碳中和是对排放到自然界,且超出自然界自身(包括陆地系统、海洋系统等)消纳能力之外无法处理的那部分二氧化碳而言。有两点需要明确。

  (1)碳中和针对的不是碳元素,而是二氧化碳。碳是人类社会生产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

  (2)碳中和不是不让排放二氧化碳(所谓的“零碳排放”),而是强调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与自然界对二氧化碳消纳能力之间的关系。前者不超过后者,就是达到自然碳中和状态,工业革命之前的社会就是处于自然碳中和状态中。反之,就需要采取负碳技术、增加碳汇能力等人工措施,实现超排量的人工中和,达到人工碳中和状态,现在谈论更多的是人工碳中和状态。

  “碳达峰、碳中和”是一个二氧化碳产生与抵消双向的过程。具体地说,“双碳”工作一方面与二氧化碳的来源和规模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人们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CCUS、碳矿化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即碳汇能力)有关。从排放源来看,二氧化碳排放主要产生于化石燃料燃烧和土地利用,前者在我国占比在88%左右(数据来源:4月29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杨昆在2021年经济形势与电力发展分析预测会上的主题发言),占比较高。

  2、双碳工作具有深刻性、广泛性和长期性、紧迫性的特点

  双碳工作是为落实双碳目标而开展相关工作。双碳目标,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我国提出,力争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双碳工作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应有之义,是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实现双碳目标在全球范围看,具有深刻性、广泛性和长期性的特点。

  深刻性体现为,实现碳中和是出于人们日益增强的生态环保意识,其主要驱动力并不是经济因素,更多受到人们的价值观和生态人文关怀的支配,是对人自身的改造与升华。碳中和就是在不断积累共识后的全球共同行动。

  广泛性体现为,双碳工作针对的是生产和生活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涉及能源体系、产业体系、生态体系、社会体系、价值体系以及生活方式等方面,几乎涵盖了人们所有活动。

  长期性体现为,实现碳中和所涉及的方面普遍具有极强的历史继承性,如一个国家能源、产业、生态体系的转型和改善都是“慢过程”,短则需要几十年长则上百年的转型过程。

  对中国而言,实现双碳目标还具有紧迫性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

  从国际看,碳中和的国际共识已经形成,发展目标也已达成,这主要体现在联合国在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方面所制定的国际公约或议程,现在得到了世界大部分国家的认可和接受,尽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存在差异性。而且这些共识和承诺,正在转化为影响国际经济、贸易、产业链和供应链、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如欧盟提出的边境碳调节机制BCAM、企业ESG评价等)。新冠疫情冲击给全球和各国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货物贸易国家,必须做出响应和决定。

  从国内看,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任务依然繁重。新冠疫情可能会给我国的产业体系和经济运行体系造成“外强内弱”的错配,等到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世界产业链和供应链重新调整将对我国带来产能严重过剩、资产大量闲置和就业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因此,现在我国应该积极参与到未来世界秩序和经济规则重新制定的过程中,确保国家发展利益不受损害,而参与的门槛就包括以碳中和为代表的生态环保门槛。我们的产业、产品和供应链都需要按照国际“碳”标准的要求重新布局制定和升级,迎接疫后世界经济新变化。从现在欧美疫苗接种普及情况看,这个准备期和窗口期不会太长,时间紧迫。如果还把时间浪费在“要不要碳达峰,要不要碳中和”上,就太没有道理,太不负责任,太缺乏战略眼光了。

  3、能耗双控是一项指向明确的工作措施

  能耗双控是指对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即单位GDP能源消费量)进行以提高能效和用能合理性为目标的工作措施。能耗双控是基于需求决定供给的基本经济规律、强调需求侧“单向”管理过程,是大约在十年前提出的,主要针对的是我国高载能产业粗放较快发展,能源消费过快增长、用能效率不高的问题。

  另外,从二氧化碳排放角度看,高载能产业不一定是高排放产业,关键是要看能源来源构成,多用风光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也可成为“绿色高载能产业”。在高耗能行业分析上,可参考“先思录”发表的《改变对“高耗能行业”的偏见》。

  4、双碳工作与能耗双控的区别

  一是在影响与意义方面,双碳工作的深刻性、广泛性和长期性、紧迫性都远高于能耗双控。前者相当于众志成城的目标愿景;后者是手段,具有强烈的行业管理色彩。

  二是在效率方面,双碳工作强调的是提高能源生产、转化、储运和使用全环节效率;能耗双控强调的是能源的使用效率。

  三是在能源清洁程度方面,双碳工作强调的是清洁低碳,是对能源供给侧能源来源的要求,尽量提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放利用,是“量+质”的问题;能耗双控,更强调的是“量”的问题,不是为了提高能源清洁低碳程度,这个“质”的问题的。

  因此,文章提出,能耗双控是双碳工作的主要抓手,这种判断和认识是不准确的。这种认识很容易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扩大化”“严重化”,进而动摇我们的信心与决心。将工作执行过程中工作方法、人为因素等外部因素的不妥(如一些地方政府在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用于证明所做事情内在的不合理性,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这如同厨师做菜,由于自己火候把握不好或食材处理不当,没做好菜。这本身是厨师的问题,不是潜心提高厨艺,可非要说“这道菜风险太大,以后别做了”。文章自己也说“我们要深刻清楚国家意志并不等于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如果不防范可能的重大问题及对发展和稳定带来的风险”,也承认了要把事情本身与事情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区分开,本可以通过提高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治理能力等方法,消除负面影响,说成是“双碳工作风险非常大了”。逻辑不通。

  现在是倡导“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年代,但一定要在正确的方向、正确的认识指导下“加油干、甩开膀子干”,否则将是“瞎干、乱干、胡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