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拟对“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酸乙烯酯加氢合成乙二醇联产甲醇工艺研发平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泰兴市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增加环保投资80万元。在江苏省泰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澄江西路以南、院士路以西现厂区内建设,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碳酸乙烯酯加氢合成乙二醇联产甲醇工艺研发平台。
公示情况:2020年9月29日至10月12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深度处理、分质回用”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装置处理,以上废水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一并接管至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2、废气 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工艺废气收集治理。循环圈驰放废气、碳酸乙烯酯罐和粗产品罐呼吸废气、泄压吹扫废气收集至焚烧炉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通过采用密封的设备、泵和管道输送物料,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处置、实施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
3、噪声 合理规划生产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
4、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粗产品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87710151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惠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惠生集团旗下的子公司,负责发展化工新材料板块业务,依托集团在能源相关产业链上所积累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关注全球化工新材料发展趋势,研究全球化工新材料产业布局和资本形态,打造化工新材料产业生态链。
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惠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江苏泰州地区设立的下属公司。拟在江苏省泰州市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设新材料产业的生产与研发等。碳酸乙烯酯加氢合成乙二醇联产甲醇工艺研发平台项目就是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托新材料项目而建的研发平台,布置在新材料项目的研发中心用地上,办公、仓库、分析用地,控制室及机柜间,公用工程等全部依托新材料项目。